新形势下防范与抵御银行会计风险初探
以上银行会计风险的种种表现充分说明,现代银行会计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风险点,承受着各种各样严峻的考验。如何有效防范银行会计风险,已成为搞好商业银行经营,保持我国金融稳定的重大课题。鉴于此,笔者认为,防范银行会计风险应从建立健全适应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银行治理结构和管理型会计核算新体系、深化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提高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与使用价值、构建稳健经营的银行会计新机制以及加大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力度等几个方面入手,制定、落实相应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适应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银行治理结构和管理会计体系
1.尽快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主体虚拟的现状。所有者主体虚拟,往往使得企业的利益,利用会计系统监督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开展,会计风险防范等至关重要的问题无法真正落到实处。一个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在保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国有银行推向资本市场,从而优化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使会计风险防范获得强劲的原动力。
2.改革现行分级分散的会计核算体制,在建立全行统一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行大集中管理型的三级核算新体制。所谓大集中的三级核算新体制,是指全行实行由总行、大区核算中心、基层、基层分行三级核算主体构成的三级核算制。即在总行统一核算,统一会计管理的前提下,全行设置若干个大区核算中心(也就是分行数据处理中心),一个中心负责处理若干个(十几个直至几百个,视银行规模而定)基层分行的会计数据,也就是说基层分行业务处理的有关信息从一线柜台输机后,通过信息网络直接传送到大区核算中心的主机进行数据处理,由核算中心直接生成各基层行的有关会计报表,总行数据中心再根据大区核算中心传送的数据通过有关转换,汇并程序自动生成全行的会计报表。这种体制下总行制定的考核指标等直接面向基层分行;但有关的指标计算、数据加工等则由大区核算中心来完成,从而可以在保护基层行增收节支,防范经营风险积极性的前提下,有效防止会计信息被人为篡改,同时它还可以极大地增强会计信息的实效性,减少机构和职能重叠,提高银行服务效率。另外,各商业银行还可考虑采用基层行领导轮换制、会计人员委派制、稽核特派员制度等办法,从人员上保证全行集中统一的会计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防范、化解“本位主义”引发的银行会计风险。
(二)深化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构建高效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1.实现内控制度、资源的优化配制。要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运作程序,建立起相应的内控责任机制,如岗位经济责任控制机制、稽核部门的日常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财务监测机制等。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必须注意树立三个观念:第一是内部控制的设计要从以防止银行业务人员工作差错为主转变为以银行风险防范为出发点。第二是树立全局观念,将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成各项制度、措施有机的联结,既相对稳定,又能随环境、目标的变化相应能动调整的有机整体;第三是树立信息安全观念。在信息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已成为内部控制有效与否最为关键的一环。
3.运行过程中的监控。首先,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银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及对这些指标的分析反馈。有效的风险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利率风险率、资产收益率、贷款收息率、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备付率、流动比率等,分别从市场风险、资产状况、资本情况、流动性状况等方面反映银行面临的风险状况。而要使这些指标真正发挥预警作用,关键是要建立有效的会计分析和信息反馈制度;一是形成分析制度。如可采取例会形式,每月或每周对银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分析人员应来自各业务职能部门。二是开通信息反馈渠道。当会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问题对会计分析例会的分析结果持很大异议时,可直接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及银行负责人反馈情况。其次,事中控制主要指对银行经营过程中的稳健性进行动态监控。银行管理部门应树立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营观念。制定考核指标做到考核利润与监督稳健经营并重。要将风险指标作为主要责任指标之一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考核部门可根据各种指标、数据间的相互对应关系,根据指标值与警戒值的对比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发生反馈信息,敦促、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修正。再次,事后控制是指通过完善各种现场、非现场的财务检查制度,对银行稳健经营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检查,例如考核各单位控制银行风险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其中,关键是要抓好对机构负责人的考核,建立务实、全面的考核机制,对不合格的负责人,解除其负责人资格,令其待岗学习;对工作出色的负责人,予以职位的晋升和褒奖,从而全面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觉性。
(三)加强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与揭示,提高信息的使用价值
1.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加强银行风险防范。目前我国银行会计不定期编制的会计报表基本上提供了完整地反映银行表内业务会计信息,但报表项目的设置较为粗糙,不足以详细地披露与银行风险有关的会计信息。我们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补充报表,以使更为集中,全面,直实地披露有关银行风险的信息。这样补充报表至少应能提供下列信息。
——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
——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
——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
——贷款风险集中度;
——短期、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贷款方式的结构;
——不良资产状况,包括逾期、呆滞、呆账等问题贷款和坏账等;
——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或有资产和负债;
主要是在银行现有报表组成上增加现金流量表,以补充目前报表所难以反映的相关信息,即能够向使用者提供银行在会计期间内现金流量的情况,特别是能充分披露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收入、利润中含有的应收未收成份造成的收入与支出在实际收付上不对称的有关信息。这对于我们正确评价银行经营成果,防范会计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有关“充分揭示”的责任制度。这是有效防范各级机构报喜不报忧,隐瞒关键问题、风险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
(1)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性、重要性原则,凡对本银行稳健经营有影响的因素和事项均以必须按制度要求由会计人员充分揭示。如资产运行质量状况;利润中的应收款比例及其状况、筹资的实际成本、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债权的保全情况,拥有担保物、抵押物的现况,重大事项的变更等等。(2)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对影响银行稳健经营的主要因素或重要事项逐项落实相关责任人,要求其对这些项目的充分揭示负责,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来保证有关信息得到充分揭示。
3.不断完善银行会计科目体系,例如将逾期拆放款项及衍生金融商品交易业务、代理业务等形成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纳入表内核算,使这些业务中所潜藏的风险得到及时,充分的揭示。
(四)进一步贯彻银行会计制度的谨慎原则,为银行稳健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
1.改革应收利息计提方法,消除大量应收未收利息经营隐患。笔者认为,可以在不放弃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的前提下,根据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与账面价值确定风险损失情况,对照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进行连续,动态资产分类。将属于正常,关注类的应收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的逾期半年以内的表内核算规定操作;其它类则以逾期三个月为限计算应收利息。一旦超过期限,原已入损益而实际并未归还应收利息都应即时转出,从而有效避免银行因收入虚增而垫缴税款、多交利润。
2.提高呆帐准备金提取比例,改革提取方式,完善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