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世纪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的理论透视
一、一般原理:会计计量模式的构成与择用
所谓的会计计量,按著名的美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的说法:“会计计量就是以数量关系来确定物品或事项之间的内在数量关系,而把数额分配于具体事项的过程。”按我国葛家澍教授的说法是“根据特定的规则把数额分配给物体或事项”,本质是履行会计基本职能的一种确定价值运动量值的技术手段,一般由三个计量要素构成:(1)计量尺度,即会计计量时所采用的标准量度,有货币、实物、劳动三种量度,但会计计量主要采用的是货币计量尺度;(2)计量单位,即货币自身的度量单位,如我国人民币的元、角、分,其文可分为面值货币单位即流通中的名义货币单位和固定币值单位即按一定时点的货币实际购买力换算后的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3)计量属性,即被计量客体的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按FASB第5辑概念公告一般又可归结为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等五种计量属性。其中历史成本主要用于初始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或分配;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主要用于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各期的新起点计量;现值计量主要是一种对某项资产或负债进行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的计量后被使用的摊销方法。
由于会计计量的计量尺度主要是货币,而且各个国家一般都采用本国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因此,正如FASB所指出的:“会计计量就是要解决何种属性应予以计量以及采用什么单位进行计量。”即在记账本位币业已确定的情况下,不同的计量属性和不同的计量单位的组合构成了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按以上两种计量单位和五种计量属性的组合即可得出历史成本/面值货币单位、历史成本/固定币值单位……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面值货币单位、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固定币值单位共十个会计计量模式。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同时又要考虑到一致性和可比性,会计主体不可能任意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必须加以一定的选择和应用,而影响其择用的因素主要有:(1)目标影响,主要是会计信息是满足受托责任目标还是决策有用目标,前者要求会计计量模式能提供客观的,反映管理当局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后者要求会计计量模式能提供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2)标准影响,主要是在确定计量客体的计量标准(计量属性)时有着目的性计量和事实性计量两种方式,前者是从会计主体的主观目的出发来选择被计量客体的特征作为计量标准;后者是直接从被计量客体的最能说明自身特征的属性出发作为计量标准。(3)利益影响,主要是为了维护那一方面(集团)包括出资者、债权人、企业、政府税收、国家宏观经济的利益,就必然会择用有利于该方面(集团)的会计计量模式。(4)环境影响,主要是物价稳定或物价持续变动的不同的特定经济环境,必然会要求择用不同的适用该经济环境的会计计量模式;(5)技术影响,主要是会计职业的知识水平和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必然会影响到择用简单的或复杂的会计计量模式。由此可见,影响会计计量模式选择、应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因而在实际择用时不能只从单一因素考虑,而必须全面综合地衡量。
二、理论基础:公允价值的涵义与计量
公允价值作为继五种计量属性后的一种新的计量属性,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是参与市场交易的理智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的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一致)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允公价值。因此,公允价值实际上是与公平市场的交易价格相一致的,其本质就是市场对计量客体价值的确定。为对其内涵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还须作进一步的补充说明:(1)虽然公允价值必须在公平交易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才能产生,但若无相反的证据证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2)计量客体的价值凡不是在市场上达成的,而是其他不同主体的主观价值判断形成的都不能视作公允价值,因为不同主体得出的价值信息缺乏可比性;(3)在某些事项不存在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则可在市场上寻找相类似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 (4)有时在市场上也寻找不出相类似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在允当、合理的基础上估计相关的计量属性,除非市场上存在相反的证据证明该估计是非确当的。
由此可见,公允价值作为来自于公平市场的确认,是一种具有明显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财务会计信息,按FASB的说法,是自愿的双方在非清算的交易中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清偿)的价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与此大同小异,即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因此,所谓的公允价值就是指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自愿的双方所达成一致的市场交易价格。
正是由于公允价值是理智的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换价格,其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发生,而在于双方一致同意就会形成一个价值,故公允价值最适用于对金融工具尤其是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票据发行便利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计量。这是因为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和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亦未履行,也不可能有历史成本的发生,传统的会计很难对其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解决这一问题。此外,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也是按购销双方达成的现行市价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存货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是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以上的公允价值计量通常都是采用某种可观察的市场金额,但在对某些资产和负债计量时,却往往无法取得这种可观察的市场金额,只能改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值)来进行计量。其与未折现的现金流量相较,前者比后者更能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更符合公允价值的涵义,即现值计量更能反映形成市场价格即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对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点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用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包含在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非确定性以及一些难以识别的其他因素等。因此,现值计量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具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至于计量现值所采用的方法,FASB在第7辑概念公告中提出和对比了两种在不同环境下都可用来估计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方法,即传统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前者一般只使用单一的一组估计现金流量和“与风险成正比”的单一利率,后者却考虑了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的各种假设(期望值),而不是只寻求一个最可能的现金流量,显然后者比前者在计量现值上更为有效。但不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遵循现值计量的4条原则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