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由于各国的会计准则所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各不相同,中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有其自己的特色。
1、关联方披露准则: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中国关联方披露准则对关联方关系的确定提供了较多的指南。这样做,是为了让准则使用者能较好地把握准则的精神实质,易于在实践中操作和运用。此外,中国关联方披露准则明确规定,不能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制,就将其视为关联方。这是因为中国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比例相对较大,如果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作关联方,那么国有企业要作的关联方披露将实在是太多了。是否属于关联方,要看其是否符合准则确立的标准。
2、现金流量表准则:根据我国现金流量表准则,收到股利和利息应归属于投资活动,而支付的股利和利息则应归属于筹资活动。但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则允许企业有多种选择,比如收到的股利和利息既可以归属于投资活动,也可以归属于经营活动;而支付的股利和利息既可以归属于筹资活动,也可以归属于经营活动。这是我国现金流量表准则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别。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与1998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同。我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将资产负债日后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时间有关的利润分配(主要指现金调整事项。我们认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发现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如不作为调整事项处理,那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财务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将缺乏依据。
4、债务重组准则:目前,美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涉及了债务重组问题,而国际会计准则尚未涉及。与美国的相关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在判断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时,债务重组准则没有引入现值。也就是说,债权人不是将未来现金流入进行折现后与债务重组时的债权帐面余额进行对比,来判断是否作出了让步。我们之所以没有在判断债权人是否让步时引入现值,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现值的确定比较复杂,而债务重组业务具体到某个企业,并不是经常发生。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目的,不宜引入现值。第二、会计信息使用者目前对信息的需求尚没有达到十分精确的地步。
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发展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走到今天确实来之不易,既有成效,又有问题,成效是显著的,但问题也不少,我们应当面对现实,充分认识到目前的不足,面向未来,明确准则发展的进一步方向。有关专家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完善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应当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相适应,与国际会计惯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相协调,充分体现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要求,形成结构严谨、内容完整、逻辑一贯、高效实用、集现代信息技术和会计管理方法于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理论和方法体系。
会计准则的长远目标是建立提供网络会计信息的会计准则,然而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完善现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使中国会计真正跨入会计准则规范的模式。为此,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1、完善法规体系,理顺法规关系:完善与发展会计准则,一方面必须有与之配套协调的法规体系作为支撑,另一方面必须理清各种法规之间的关系,明确会计准则与其他经济法规的关系。就我国目前来说,会计准则与有关的经济法规仍有不够协调之处,既有矛盾,也有重复。会计准则在对与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相关的内容进行规范时,应以有关的经济法规为依托,在会计技术性方面进行规范,而其他经济法规只应对会计行为以外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不宜过多地对会计行为进行干预。同时,就目前的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是理顺财务规范同会计准则的关系。在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的宏观性已逐渐失去其存在的条件。国家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干预显得力不从心,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应当由企业自行操作,政府机构的“精兵简政”使财务制度融入有关的经济法规即将成为现实,现在要做的是尽快抓紧实施。
2、正确对待会计准则的国际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参与国际化进程。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会计准则的发展方向,我国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也应当向国际化方向迈进。同时,我国有特殊的环境,中国会计准则保持特色是客观现实,也是现实所必须。因此,我们应当树立两种正确的观点:一方面,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内容和方法中有许多是科学的、适宜的,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不能一味为了寻求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而放弃这些内容。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主要表现为对国外会计的吸收和借鉴上,吸收和借鉴国外的会计准则既要选择国家样本,又要注意不能照搬。同时,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各种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利用国际讲坛向世界介绍中国,并学习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方法,充分利用会计职业团体和大学的智力优势,多方进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方面的研究和讨论,提供国际协调的方法和途径。
3、不断地修订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某些始料不及的事项。因此,对会计准则进行不断修订是非常必要的。有关专家认为:对已经公布实施以及虽未公布但已经完成等待公布的会计准则,如果实际情况有所变化或反映意见较大,就及时进行修改,这是会计准则修订应首先考虑的问题。对于已经完成但内容欠缺的会计准则,就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补充。对于尚未制定但会计实务中已普遍存在或国外已经定型,完全可以比照执行的会计准则,应适时增加会计准则项目。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既是会计准则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已经完成的会计准则缺陷进行补救的措施。为此,还应建立会计准则的修订机构,完善修订程序。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化,企业的不断改革,任何东西是不可能一尘不变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应该有所改变与修正,有的内容应该删除(已实现或过时的)。有的内容应该增加(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样,才能有利于指导企业的活动,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改革,有利于与国际先进经验接轨,有利于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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