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债转股企业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本文拟从新旧企业会计制度比较的角度,探讨债转股企业沿用行业会计制度的成因,阐述债转股企业应尽快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是我国会计界的又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又进入新一轮的高潮。《企业会计制度》对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其产生具有客观必然性。
1、是深化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国际协调的必然要求。
2、是摆脱原有计划经济对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束缚,朝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核算要求的方向迈进的需要。
3、是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需要。
(二)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及其对企业资产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1、存货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接受债务人的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的存货,以及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存货的计价方法,对接受捐赠的存货、盘盘的存货、期末的存货计价方法作出了与行业会计制度不同的规定,尤其是改变了盘盈、盘亏存货的账务处理方法,增强了企业处理盘盈、盘亏存货的自主权。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化、盘亏、盘盈的存货当年末即可确认损益的帐务处理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等内容,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对企业当年末流动资产净额和经营利润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2、固定资产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并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规定,增加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会计事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盘盈的固定资产、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计价较行业会计制度均作了调整,同时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亦作了调整。但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变化最大的还是期末固定资产的计价: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历史成本计价,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价。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计价方法的调整、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当年末确认损益的账务处理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内容,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均会对企业当期的固定资产净额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无形资产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或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非货币性交易或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予以确定无形资产的计价价值;明确了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增加了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新增了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的处理规定等。同时,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计价进行了调整,将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由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通过“其他业务收支”核算调整为通过“营业外收支”核算等。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无形资产计价方法的调整、减值准备的计提等内容,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也会影响当期的无形资产总额和经营成果。
4、投资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新增规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利息,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短期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取得长期债权投资发生的费用若金额较小的可于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以成本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在以权益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被投资企业净利中不属于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在计算应享有或分担的投资损益时,要扣除;新增股权投资差额的计算及摊销原则;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长期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价;以及企业应根据有价证券投资的市场价值或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预计未来可收回的长期投资金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投资的新增内容较多,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对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影响亦较大。
5、其他资产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应将尚未摊完的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等。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的摊余价值于当期全部摊销完毕的内容,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也会给当期的损益带来影响。
6、负债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受托代销商品、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的捐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现实义务等核算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债权人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营业外收入”,而企业会计制度新规定,将这笔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转入资本公积,不确认利润。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负债的核算调整,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也能影响当期的负债总额和经营成果。
此外,新企业会计制度还对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借款费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要素和事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因其对企业当期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在此不再逐一分析。
从以上的新旧会计制度比较中可以发现,新会计制度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有效地剔除了资产中的不确定因素,意在使企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反映得更加合理。但由于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会给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资产总额带来较大的影响,原实施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能会出于对资产总额和经营业绩的下降考虑而迟迟不愿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
二、债转股企业会计制度适用现状及成因
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先后大体经历了厂长(经理)负责制、承包经营制、股份制三个主要发展阶段,前两个阶段主要是以产值利润为主要考核评价中心,而后一阶段则主要以效益及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考核评价中心。
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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