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劳动者权益会计
但浮动分利也有两个主要的缺点:(1)企业是否赢利,其计算只为经营高层掌握,由于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较多,一般的员工心里没底。(2)不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企业长久没有利润,意味着员工也没有正常收益,若最终倒闭,则可能影响员工生活,造成社会动荡。
目前人力资源的分配方式,从固定工资更多地向结合企业效益的混合工资方向变化。一般采取混合的形式,两者之间如何比例,取决于各方的博弈及偏好。
以影星为例,雇佣他们的费用,在电影的制作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他们在电影中的作用,也是极大的。为什么他们仍以固定数额,不是以分成来获取报酬。因为他们控制不了成本,也不能了解最后收益的计算。因为一部电影,可能用到电影公司的无形资产,其成本的发生、计算,非影星所能掌握和控制。所以影星取得固定的收益,电影公司承担盈亏。影星并不因其作用大,而要求分享利润。因为如果这样,也就意味着影片亏损时,他们分文未得,还要承担亏损。因此不能说人力资源重要了,就一定会采取浮动工资的形式。人力资源,即使是以固定工资的形式,也是在参与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
第三,劳动者权益会计实际操作的不可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事先评估人力资源的价值,恐怕是极其困难的事。(2)单独的人必须与组织结合,才能发挥作用。而单独的人与组织结合是有很高的成本的,不能轻易地转换。即使单个人有很高的评估出来的价值,在与几个组织不合适的结合后,其浪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是不可估量的。(3)企业的经营是股东及其聘用的经理人的事。在守法的范围内,只要盈利,其他人并不能将价值标准或经营理念强加于企业之上。而如何经营企业,并无标准可言,对错也很难定论。即使评估机构的结果是比较准确的,也不一定适合企业。企业如不接受,一切也就没有了意义。(4)人是在经常变化的,至少一年应该评估一次,由于评估的专业性,企业由此支出的费用也是极高的。(5)人员的流动,特别是关键人员的流动,会导致报表的经常变动,导致流言的传播,所以也不利于报表使用者。因此,劳动者权益会计,在很多方面有不完善之处。笔者认为揭示人力资源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我们首先应该在管理会计的范围内,研究人力资源会计,将之用于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以使会计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文贤。人力资源会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阎达五,徐国君。关于人力资源会计的框架———以劳动者权益会计为中心。会计研究,1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