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督
控股方的国有单位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监督方法,与对公司的日常监督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是检查公司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和执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其主要形式有年度审计、专题审计和任期审计:(1)年度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针对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等,以检查股东战略方针的最终执行情况。审计的对象不仅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还应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等;(2)专题审计的内容是针对某一重大经济事项和股东会某一重大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专门审计;(3)任期审计是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届满或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其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应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进行的审计。在任期审计中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股东决议各自履行其职责情况;二是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和发展潜力,这是出资方追求的最终目标。
总之,作为控股方的国有单位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是多方位的。作为国有单位形成正确的投资、控制、激励和监督理念,建立有效的公司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控股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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