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初探
不当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近年还有发展的趋势。这些关联交易的特点是形式不断翻新,目的在于利润操纵,在有些行业表现突出。不当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对股票市场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其原因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公司内部与外部的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关联交易的重点是加强审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育中介机构和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
关联交易是指一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与在该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在我国,由于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还不完善,上市公司中出现了许多不公平关联交易的情况,并借此恶意操纵利润,造成严重的后果。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只重披露(事实上,这种披露也是不完整的),而对其交易的公允性不作评判,也不予干预,这使得滥用关联交易的情况不断发展,妨碍了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本文将探讨我国不当关联交易的现状、影响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与特点
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多数集中于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或与母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从关联购销发展到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从有形资产的交易发展到无形资产的交易,形式繁多,愈演愈烈。据统计,1997年,深沪两市719家上市公司中有609家披露存在不同程度的关联交易,占上市公司总家数的84.6%,1998年这一比例为80%。2000年这一比例达到93.2%,呈现出大幅上升的趋势。近年的关联交易有以下一些特点:
1.交易形式不断翻新
在2000年度的关联交易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形式:(1)关联重组行为直接表现为对上市公司的馈赠,特别是对每股净资产值低于1元的ST公司的馈赠。譬如,金荔科技与大股东进行资产置换,置入资产超出部分21998万元由大股东无偿赠予上市公司。该公司每股净资产也由1999年的-0.496元增至2000年的1.89元。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尽快使上市公司实现“摘帽”。(2)以往较少发生的委托经营越来越普遍,重庆港九、神马实业、有色鑫光、峨眉山、公用科技等公司,受托经营关联方资产并获得较好的收益;另一些上市公司则将劣质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以消除企业的潜在亏损因素。(3)出现了以商标使用权为主的无形资产关联,譬如,厦华电子、万家乐、美尔雅、粤宏远等公司的商标使用权转让金额都在亿元以上。其中厦华电子和粤宏远的商标权转让最后被“叫停”,并由此促成了沪深交易所关于规范无形资产交易政策的出台。
2.利润操纵现象明显
孙诤和王跃堂(2000年)的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就总体而言存在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倾向,其操纵盈亏的动机直接源于监管部门的配股政策、特别处理政策和摘牌政策。董俊莉和俞竞(2001年)也指出,只要法规有一项最低值的要求,落在这个点上的企业就格外多。1999年3月证监会对配股条件进行了修改,规定每年的ROE不低于6%,3年平均不低于10%。结果1999年度420家上市公司中,ROE在6—8%的公司就由1997年和1998年的24家和25家,急增至67家;而1997年和1998年ROE在5%一6%的公司则由15家和17家,降为3家。这种操纵的具体方式包括:(1)采用“低买高卖”方式,譬如,华天酒店2000年在与大股东的资产置换中,换出资产帐面价值11237万元,评估价72877元,协议按账面价值实施置换,公司借此消除了潜在亏损因素。(2)用托管经营、承包经营、租赁方式短期内从关联方获取稳定的收益。(3)通过突击收购大股东属下的高收益资产增加上市公司利润。譬如,冰箱压缩2000年以每股1美元的价格购买一合资公司50%的股权,形成7258万元的收益在今后一定年限内分摊记入公司利润。(4)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高额的资金占用费。
3.大量收入来自关联方,大量资金亦流向关联方
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所得收入已成为他们的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2000年度的统计结果显示,在公布年报的1018家上市公司中,有488家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总金额达1217.58亿元。其中,有116家关联销售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有61家在50%以上。另一方面,通过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大量资金注入关联方。在2000年度,在1018家上市公司中,有425家向其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及劳务服务,交易总额达1153.5亿元。其中99家的原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的30%以上,有43家这一比例超过50%,上市公司租赁关联方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生产设施使用权的情况广泛存在。譬如,五粮液向大股东支付的商标权使用费一年达9318万元。
4.资金占用与担保现象突出
2000年,在1018家上市公司中,有844家存在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结算余额。其中,辽河油田的应收款项余额100%来自关联方;而豫能控股的应付账款余额的96.7%是对关联方的。关联应收款总额达828亿元,而关联应付总额为237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较为明显。
5.关联交易的行业特征明显
统计显示,2000年度在销售活动中发生关联交易频率最高的是电力煤气、采掘业、石油化工等共用事业及重工业行业,采购活动中发生关联交易频率最高的是采掘业、石油化工等重工业及原材料制造业等。这些行业内的企业大多是资本密集型企业,生产流程复杂,资产规模庞大。改制上市时,由于受当时发行额度的限制,只能以其一部分资产为核心改制为上市公司,造成其“产业链”人为脱节,关联交易自然会更加严重。譬如,在关联交易较为严重的石化行业,关联采购占主营业成本比例超过90%的在2000年有中国凤凰(92.1%)、武汉石油(93.8%)、辽河油田(97.2%)、岳阳兴长(90.8%)、中原油气(94.1%)、湖北兴化(94.2%)和三星石化(97.4%)七家;关联销售占主营业收入比例超过75%的有石油大明(82.1%)、锦州石化(78.3%)、石炼化(78.3%)、辽河油田(100%)和湖北兴化(75.6%)五家。
二、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般地说,关联交易有利有弊,但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大量关联交易中隐藏着许多问题,许多关联交易都属于不公平关联交易。即上市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会造成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对市场的损害。对上市公司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上市公司过分依赖关联方,例如,有的公司其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主要的对象都是关联方,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2)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贷款和资金的数量远远大于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和资金额,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譬如,1995年以前的ST猴王还算一家绩优公司,经历1999年每股亏损0.20元后,2000年中报时每股仅亏1分钱,且账面负债率仅为62%,ST猴王的处境似乎不算太糟。但是,时隔半年,猴王集团申请破产,这使猴王A对猴王集团8.9亿元债权和2.44亿元担保面临巨大坏账风险,只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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