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作用
3.有利于推动我国国有股“减持”,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且不流通的问题
原先的“国有股减持”方案由于争议较大,被迫暂停,而引起争议的主要问题是:整个市场上资金有限,在短时间内出售部分国有资产,使部分国有股进入流通,会对证券市场形成巨大压力,造成股市低迷、股价下跌,国有资产“变现”所能回收的资金就会相应地减少,从而没有达到借国有股“减持”,既筹集了社会保障资金,又解决了“一股独大”和国有股流通问题的目的。
因此,国务院于2002年6月23日再次宣布暂停通过证券市场实行国有股“减持”。而此次国有股“减持”的暂停,为国有股向非国有单位(尤其是外资)或其他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提供了机会,因为国有股需要通过证券市场以外的途径进行。因此,外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国有股成为国有股“减持”切实可行的方法。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为国有股“减持”既提供了资金来源、补充了社保资金,又实现国有资产的变现;既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些国有企业若不尽快重组,其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会进一步因赢利率的下降而下跌),又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尽快实现充实资本的目的,从而推动国有股“减持”,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且不流通的问题。
4.有利于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以及90年代初期经济过热的影响,中国国有银行积累了大量的不良的贷款,这些不良贷款主要来自国有企业,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国政府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负责重组和处置这些不良资产。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接收的资产总数有1500多亿美元,这些不良资产中企业的股权占1/4,金融资产公司在市场上出售这些不良资产时,有权决定其价格,即按市场需求定价,这样外商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按照可以接受的价格购买国有企业的股权。
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进程,遏制不良资产价值的进一步贬损,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降低管理和处置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另一方面,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5.外资通过并购国企介入资产重组所起的示范作用
我国不少上市公司重组的目的不是改善公司的经营效率,而是将股票投资效率放在首位,投资者投资理念的不够成熟,缺乏实质性的资产重组。外资介入上市公司重组不只是丰富了资产重组的主客体,对我国证券市场更有意义的是,国外资本在长期的资本运作实践中形成的先进的重组理念、完善的重组模式和多种多样的重组手段,将会对我国原有的资产重组格局带来深远的影响。
综观外资介入的资产重组,大都是具有实质性内容的重组。如具有港资背景的格林柯尔以5.6亿元收购家电行业的巨头科龙电器,以整合家电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这不仅为我国的资产重组积累丰富的经验,而且有利于推动资产重组的市场化。
中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必将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同时也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会。只要我们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规范外资的并购行为,那么外资并购必将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起到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