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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方式的考虑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1-11 13:48:24
成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弱电系统数据,完成对弱电数据信息的集成管理。系统集成商首先要熟悉各子系统产品,这种熟悉不能纸上谈兵,应该有实际的工程经验,能真正了解技术细节。从而能正确提出信息集成所需要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系统集成商应拥有真正的集成软件开发能力,他不仅要为信息集成提供一个实现数据共享的网络平台,而且能面对现场的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实际应用问题,去满足大厦信息服务和综合管理方面的需要。提供一整套信息集成管理的解决方案,是对系统集成商的基本尺度和要求,凡没有能力提供这种方案的,就称不上是系统集成商。

  值得一提的是系统集成商应倾注全力向业主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最佳的解决方案,而不应只关注于推销某种弱电产品,只有这样作为弱电系统总承包者,他的做法才会客观和公正,他才能得到众多供货厂家的支持,也才会得到业主的信赖和委托。

  然而,当前真正同时具备上述三个特点的弱电系统集成商不多。为了使工程能让真正的专家去开展,在目前条件下可以提倡具有不同专长的工程商之间的合作。

  六、弱电系统产品的选择

  大厦弱电产品种类很多,每一种类又有许多品牌,每一品牌又有众多的供应商,怎样作出判断去选择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 避免主观印象,先入为见,一般用户往往倾向于自己比较熟悉的产品,其实最为可靠的是听取专家的意见。

  2. 注重产品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和售后服务的素质和能力。

  3. 确认产品本身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是否采用当今正在发展的、主流的技术,是否可靠成熟等等。

  4. 一定要确保所选产品是真正开放的系统,即具有和外部世界交换数据的能力。这一点对系统集成来说有决定性的意义。

  下面就弱电产品的通讯接口以楼宇自控系统为例作些讨论:

  当前世界上众多楼宇自控系统(BAS)产品供应商云集中国大陆,尤其是上海。在这里列出一些比较著名的公司(产品)名称:Honeywell, Johnson Controls, Landis & Staefa, Satchwell, ST E&E, Caradon Trend, Andvor, Siebe, CSI(Control System International), TA(Tour & Andersson AB), Auto-Matrix等等。

  考察这些BAS产品和外部设备的数据交换能力或者说开放性能,可以说有多种多样的情况。但通过分析综合,这些产品和外部设备的数据交换能力,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产品支持某种标准的数据交换协议,具有很好的开放性能。例如支持微软Windows 操作系统下的OPC(OLE for Process Control)功能;或者动态数据交换(DDE)功能,数据交换通过软件实现,不需要硬件接口;公开接口技术的详细规格、说明,接口软件随系统监控软件一起售于用户,开发通讯功能不必向产品供应商支付另外费用。

  2. 产品支持某种标准的数据交换协议,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能。例如具有DDE功能,或者有其它某种软件数据交换工具象API函数接口,但不公开有关软件技术的详细规格、说明,用户开发数据通讯功能需要另外购买支持这种功能的软件,有的产品可能还要增配相应的硬件。

  3. 没有软件数据交换功能,但在控制机上具有串行通讯接口,如买方有外部通讯要求,供应商可以提供串行通讯协议,但一般要求买方另外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知识产权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

  4. 没有软件数据交换功能,也不提供开放的通讯协议。

  对于有信息集成要求的项目来说,应优先考虑采用符合上述第1种情况的BAS产品,当然符合上述第1至第3种情况的BAS产品都是可选的。然而选用那一种产品,使用什么方式和集成系统交换数据,在软件工作量方面是出入很大的,这些因素将会反映入系统集成的工作量和成本之中。这里仅举楼宇自控系统产品为例,其它弱电产品和上述情况类似。

  由于实施系统信息集成,要求被集成的弱电产品是一个开放的、能够和外部交换数据的系统。这一点适用于所有被集成的弱电子系统产品。

  在系统集成工程开展时,作为系统集成商应负全面的责任,他们应将已经掌握的各种接口资料,向业主,设计院和建设者提出客观的参考意见。他们应向所有子系统供货商提出系统集成方案关于实现数据通讯的技术要求,由各子系统供货商承担责任,提供关于通讯接口的技术资料。他们应和各子系统供货商建立融洽的合作关系,因为集成系统和各子系统通讯接口的设计、技术开发和调试完成,取决于各子系统的本身的正常开通及现场数据地址的组织和编程,这种合作关系是极为重要的。

  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关于产品供商向用户提供开放的通讯协议的承诺,应该写入供货合同的相应条款之中。通讯协议作为供货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货商应对此负全责,如果通讯协议不完整或不能据以实现通讯,则应视为责任者违约。

参考文献:

1. 上海市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DBJ08-4-95

2. 温伯银等:智能建筑设计技术,同济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

3. 张瑞武:智能建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

4. 李林:智能大厦系统工程,电子工业出版社,1998年1月

5. 王 健:网络互连与系统集成,电子工业出版社,1996年9月

6. 胡道元: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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