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收入虚增举报事件始末:谁在背叛谁?
2月26日早间消息,每一个举报案背后都有一个牵扯不明的关系存在。昨日媒体曝光四川长虹被举报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实名举报人也因此浮出水面,原来曾是长虹员工,且被长虹报案投入监狱。两者为何恩怨不休?新浪科技抽丝剥茧管窥出事件大致始末。
“我小孩生病了,我要急着去给孩子看病。”当新浪科技25日上午联系到举报人范德均的时候,他甚至因为不能立即进行访谈而觉得“不好意思。”这样看似平凡的一位父亲却因为2000年的一件事改变了自己一生的命运,或许,也将改变一个巨头企业的命运。这一切应该追溯到2000年,甚至更早的埋下根源的1998年。
被“娘家人”报案
1998年,范德均时年31岁,作为四川省射洪县人的他,选择了本省的巨头企业四川长虹工作。他于1998年-1999年期间任四川长虹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相当于湖南销售负责人。
事情发生在2000年。“我被四川长虹刑事报案。”虽然目前已经出狱的范德均仍然坚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四川长虹报了假案”,但同年3月28日他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逮捕,并于同年10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范德均挪用公款炒卖承兑汇票,并将利差据为己有;假借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货物窃取返利,金额达77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范德均未向新浪科技解释这77万元的事情,只表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没有犯案”。范德均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出上诉,却得到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地方保护下司法的不公是很常见的事。”范德均如今心态坦然,当初他是否也作如此想无从得知,但不管如何,牢狱生活开始了。
狱中迈上举报之路
“我的刑事案一旦成立,必须追究四川长虹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因为我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一旦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成立,必定形成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结果。”无法得知范德均是因为被冤枉,还是想报复,正是抱着上述逻辑,他在狱中便开始走上举报之路,这一走便是8年。
最早的举报是在2002年,范德均在狱中向国税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发票。据其称,国税总局后委托四川国税成立专案组进驻调查,调查进行了2个月,因证据不足调查未果。“我在狱中无法获得更多的材料和证据。”
2005年,范德均刑满释放,用2年时间搜集证据,于2007年再次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发票。“2年多之前,他确实进行过举报。四川国税委托绵阳国税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四川国税相关人士昨日向新浪科技确认了此事,“由于证据不够完整和清除,绵阳国税需要他本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但他一直未来,好像他当时不在四川,因此该案一直无法核实。”
其时,范德均已身在上海。“我2006年底离开四川,去了上海。”他说,“我觉得地方司法不够公正,离开也更安全。”第二次举报再告无果而终。
最近的一次举报是在去年12月底,举报理由已改为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范德均这么做,似乎为了撇清举报与自己获刑的关系,“我的案子和举报无关。”他说,“我已向国税总局、公安部、全国人大、四川省公安厅、四川国税等部门举报。是否受理,我目前还未收到反馈。”
而这次,范德均似乎感受到了媒体的力量,新浪科技在与其沟通的时候,不断有媒体打电话给他进行采访,而他都很配合,“我可以把所有上报的材料都给你。”
要挟报复之辩
“大家都清楚在目前中国的司法体制下,去纠正一个错案是何等的艰难,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走合法的申诉程序。”范德均对新浪科技表示。
但四川长虹显然不是如此认为。其新闻发言人刘海中称,“自2007年底范德均出狱至今,范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多种方式反复纠缠公司,认为当初公司是有意为难他,要求公司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对于范的无理要求,长虹公司本着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占,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严正拒绝了范的要求。对此,范德均多次对公司扬言,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工具和手段报复长虹公司。”
“范德均正是在要挟不成的情况下,开始了四处散布不实言论,中伤、诋毁长虹公司声誉。”刘海中多次向新浪科技表述此结论。
“我希望四川长虹尊重事实,还我一个清白和公道。”范德均说他并没有其他任何无理要求。
一个坚称冤枉,一个回应要挟;谁是谁非?原本一家人的双方到底是谁背叛了谁,这当然最终需要相关部门来评判。据悉,该事件已引起不少部门的关注。
深夜里,四川长虹的工作人员仍在忙碌,“今天公司还会有更详细的说明。”范德均则说,还需要看四川长虹的表态来决定是否公开更多的证据。在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里则可看到最早曝光此事件的记者在更新博客内容。这个夜晚很多人在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