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是意识问题 全球各地无例可循
网络时代的降临,使传统社会中的一些“瑕疵”有了放大的可能。低俗色情、盗版影视,这些原本只能在小范围内传播的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到全世界。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开始了一场疾风骤雨式的打击网络色情和网络盗版的整治活动。然而,对于这些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不良内容,如何监管和控制一直是个全球难题,而世界各国也在探索一条在打击低俗和维护网络自由的平衡之路。为此,记者采访了居住在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5个国家的民众,希冀从中一窥这场“全球打击行动”的全貌。
美国:家规、校规、法规一起上
居住在美国新泽西州的尹先生有两个已经上中学的孩子。他告诉记者,美国确实有很多色情网站,而且是合法的。但当人们登录这些网站的时候,网站会根据法律规定弹出“你必须年满18岁才能浏览”之类的警告。
在美国有各种过滤软件,家长可以选择安装在电脑上,不过尹先生却没有装。因为家里布的是无线网络,他可以通过检查路由器日志的方式来监视孩子们到底登录过哪些网站。“我对孩子们上网盯得很紧,好在现在还没有发现孩子去登录那些不该去的网站,”尹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这些色情网站也不会大胆到在人们上网的时候主动弹出来。”
虽然家里的电脑是否安装过滤软件由家长自己选择,但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电脑上,却绝大多数都安装了过滤软件,对色情网站严防死守。 纽约的Robert Mauksch向记者证实,尽管这样的屏蔽会“误伤”一些无辜网站,但家长对此比较支持。而且据他了解,有些公司也会在办公室的电脑上安装类似过滤软件。尹先生对网站内容实行分级制表示支持,“这可能会对孩子有益”。
至于利用手机上网,尹先生倒不太担心孩子们会这样做。一来孩子在读的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二来他把手机上网功能关闭了,另外,除非紧急情况,短信也不被允许。如果孩子偷偷使用这些功能,那么这笔账单要他自己付。不久前,尹先生大儿子给朋友发短信一个月花了20美元,最后只好动用自己的零用钱,因为他违反了家规,父亲当然拒绝为此付钱。
有法可依
在整治网络色情方面,美国最有经验,针对儿童互联网保护的相关法规也最多。在美国,根据《儿童互联网保护法》,向未满18岁的青少年传播色情内容是犯罪,并且规定公共网络资源必须安装色情过滤软件。政府对学校、公共图书馆建立网络过滤技术系统提供资金支持,网络技术服务商在给学校和图书馆提供过滤技术服务时要给予优惠。《儿童在线保护法》也规定,商业性的色情网站不允许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浏览“缺乏严肃文学、艺术、政治、科学价值的裸体与性行为影像及文字”的内容。第一次违反者将被处以五万美元以下罚金,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两罚并用,并可每天一罚。
此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向家长发放《网上安全家长指南》等资料,指导家长教育孩子正确使用互联网的方法。除了政府的努力,很多非政府组织也参与其中,向政府机构举报涉及儿童色情的违法网站。企业参与也很积极,有运营商和内容服务提供商联手封杀相关论坛,微软公司则开发了一款软件,通过技术手段自动查找比对网上那些儿童色情视频。
德国:违规视频都被屏蔽
尽管德国文化部部长最近批评政府在打击网络盗版上表现无力,但在德国学习和工作的夏先生和孙先生都向记者表示德国对于盗版的打击是非常严厉的,曾听说有中国人用BT或者电驴下载被警告,甚至被罚款起诉的事件。在德国的下载网站,都没有国内网站那样明目张胆有各种各样的盗版视频。
在德国,个人下载盗版歌曲或电影通常不会有事,因为被确认违法的是提供下载的网站或者个人。不过夏先生表示,由于BT、电驴等软件还提供自动上传,如果在下载的时候不关闭上传功能,那就违法了,因为参与了传播盗版内容。
就孙先生在德国上网的体验而言,是比较“让人火大的”,比如Youtube上很多视频在德国都不能看,会被提示“该视频在您所在国家不允许”。
此外,有些视频链接经常会被提示“您只有在登录后才能观看此视频”、“已将以下内容标识为可能令人不快或者不当的内容。建议观看者慎重考虑。请确认您希望观看该视频”、“该视频或群组可能包含不适合某些用户观看的内容(如由 Youtube 的用户社区所举报的内容)。请确认您希望观看该视频”,或者直接就干脆提示“该视频无法播放”。
有法可依
1997年6月13日《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即《多媒体法》)在德国联邦会议获得通过,明确了互联网内容传播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极大地方便了监管和查处。此外,德国政府还通过了《电信服务数据保护法》,并根据发展信息和通讯服务的需要对《刑法》法典、《传播危害青少年文字法》、《著作权法》和《报价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日本:开发P2P软件者被抓
手机在日本非常普及,中学生基本人手一部,小学生使用手机的也越来越多。旅居日本多年的许先生告诉记者,日本实行实名制,未成年人的手机如果要开通上网,必须由家长陪同前往电信运营商营业厅签字表示同意,孩子的手机才可以开通上网,而且未成年人手机所上网站受到电信运营商严格监管。
学校、图书馆或机场的公共电脑也被要求安装过滤软件,而且每个人使用完之后,这些公共电脑会自动清除个人记录。因为《个人情报保护法》规定,姓名、生日、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被随意泄露。
在许先生的印象中,日本网络不会发生人肉搜索,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把某人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那这个发布者就违法了。据许先生了解,日本有一些公司专门用人工24小时监控特定网站,一旦发现不良信息或者对客户不利的信息,就会立即采取措施,比如联系网站管理员或者发律师警告信等。
日本对于网络盗版的监管也非常严。奚先生在日本访问国内的优酷等视频网站,有些视频是无法浏览的,并且还会跳出“根据当地法律不能观看”之类的话。许先生告诉记者,在日本也有视频网站,但绝对不会有盗版内容,甚至使用免费搜索引擎都很难搜到艺人的照片。在他记忆中,曾有人开发过类似BT的P2P软件,但多年前这位“技术先锋”就因为开发该软件被抓。
有法可依
虽然日本没有像韩国那样实行网络实名制,但《提供商责任限制法》规定,若网页或BBS上传播的信息对他人名誉等造成了侵害,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公开信息发布者的名称、住址、电子邮件地址及相关IP地址。
2009年4月起实施的《加强青少年网络环境安全法》规定,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向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有义务在手机中安装有害信息过滤软件。这是日本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手机过滤软件的地位。有的运营商甚至会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让手机自动中断上网功能。《交友类网站限制法》规定交友类网站在做广告时,要明示禁止儿童使用,网站有义务采取措施确认使用者不是儿童。家长作为监护人,必须懂得如何使用过滤软件过滤儿童不宜的内容,并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
记者手记
互联网监管是意识问题
网络色情、网络盗版以及网络不良信息等,在各国都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然而,在人类文明存在的历史中,互联网的存在着实短暂,各国对互联网的管理都无先例可循,只能积极探索。
目前各国对互联网监管在各自的法律框架下各不相同,颇多争议,亦可谓是盲人摸象。就连已经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韩国,居住在当地的华人告诉记者,还是会出现漏网之鱼;而在法律甚为严格的新加坡,十岁女孩的妈妈也会担心孩子受到网络不良内容的影响,因此并不鼓励孩子上网。
尽管互联网管理这条路并不好走,但一个普遍的管理脉络是立法者搭建好法律框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各方联动,同时加之个人的自觉行动。尤其是在保护儿童方面,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做法是家长要主动担当起监护人的监管职责,不能光依赖政府打击,更应该自己掌握相关技能,指导孩子正确上网。
互联网监管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意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