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就白色家电新能源标识等级达成一致
自2009年5月欧盟向WTO发布了有关电冰箱的新能源标识指令草案(G/TBT/N/EEC/274通报)后,欧盟始终没有公布正式的法规文本。近日,有关新能源标识的形式(在家用电器能源标识框架指令92/75/EEC下),欧盟有了新的进展。2009年11月17日,欧洲议会成员与理事会主席就白色家电新能源标识的等级达成一致。新标识允许额外等级(“A+++”为产品的最高能效等级),但能效等级的总数限制到7级。
新能源标识有助于消费者在购买电冰箱、冷冻柜、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或烤箱时评估产品的运行成本。制造商被强制要求标出产品的能耗,不管产品的能效表现良好(深绿色“A”级),或是能效表现差(红色“G”级)。
在价格或能耗广告中标注能效等级
欧洲议会成员以及理事会主席一致认为,任何促进具体型号的“能源或价格相关信息”的广告,应通过指出能效等级来显示产品的能源消耗。也就是说,任何推广电冰箱、洗衣机或烤箱价格的广告需要标识出产品的能效等级。欧盟委员会最初的提案并没有包含关于“白色家电”广告的任何条款。但是,欧洲议会在其2009年5月的投票中提出了,广告会帮助消费者依据产品潜在的节能空间作出选择。
双方也同意:任何技术推广资料,如使用手册和制造商宣传册,不管其为印刷版本或在网上提供,都应指出产品的能耗或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不超过7级
今后,最多3个额外等级将被加到现有的“A”~“G”等级。然而,因为新标识不得显示超过7级能效等级,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l如果产品的最高能效等级为“A+”,则最低能效等级为“F”;
l如果产品的最高能效等级为“A++”,则最低能效等级为“E”;
l如果产品的最高能效等级为“A+++”,则最低能效等级为“D”。
标签的颜色等级(由最高能效产品的“深绿色”到最低能效的“红色”)也将相应调整。也就是说,最高能效等级将保持深绿色,而最低能效等级仍为红色。
新标签的示例如下图所示:
取消“A-20%”、“A-40%”等更高等级形式
2009年春,欧盟委员会曾提出电冰箱新能源标识在A级之上增加更高的等级(如A-20%、A-40%、A-60%)。然而,欧洲议会坚持原先的A~G等级,使得能效等级能够被用户清楚地理解,该观点当时并不被欧洲理事会所接受。最后,双方折衷达成协议:最多增加能效等级到“A+++”,并且能效等级的数目不超过7级。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代表同意:一旦大量的产品被划分为“A++”或“A+++”等级,将重新审议这个新的能效等级。
对于窗户及其他节能产品的能源标识
未来,能源标识也应加施在商业和工业用耗能产品上,如冷藏室、展示柜或自动售货机。此外,能源标识义务将适用于能源相关产品(根据EuP指令的新改写指令),包括建筑产品,如窗户玻璃和框架或外门,此类产品并不消耗能源,但会对节能“有重要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有关指令的技术细节,比如特定产品的能效等级,将由欧盟委员会相关工作组确定。
下一步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11月17日达成的上述协议,将在2010年初欧洲议会最后通过后,由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一旦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并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公布,欧盟成员国将在12个月内将此欧盟新规转换为成员国法律。(以上文章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独家提供,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违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