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虚假信息披露案 仅2股东获赔4.56万元
12月14日消息,大唐电信12日发布公告称,22名大唐电信股票持有者对大唐电信证券虚假陈述的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被北京市高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唐电信公告称,在一审判决后,22名股东继续上诉,上诉金额共计502万元,而在维持原判之后,大唐电信仅需对22名上诉人中2人进行赔偿,赔偿总额约3.5万,灵承担两案部分诉讼费用约1万元。
此前,针对北京大唐电信证券虚假陈述案,有66名股民针对大唐电信发起诉讼,涉及资金高达1400万元,但被相关法院在9月初判处2股东获胜,其他37名股东败诉、其余股东可撤回诉讼。
2005年11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07年8月认定大唐电信2004年度财报造假,虚增年度利润,和披露信息重大遗漏。有众多股民认为,因为大唐电信的虚假披露行为,造成自身损失,由此将大唐电信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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