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提交图书和解协议修订版:缩小适用范围
11月14日下午消息,参与谷歌图书和解的各方今日(美国时间11月13日)向美国法院提交了和解协议修订版。新协议中原告方决定缩小诉讼集体的范围,同时谷歌表示有意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地相关版权人、机构直接合作,以达成类似的协议。
原定于本周一提交的谷歌图书和解协议修订版,终于在今日(美国时间11月13日,周五)由和解各方提交给美国联邦法院南纽约州分院。
谷歌方面透露,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和解各方仔细阅读和研究了提交给法院(包括美国司法部)的提议,并与提出问题的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 。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各方在保留协议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对和解协议进行了部分修订。
据悉,协议主要修订的方面包括:国际适用范围、无人声明版权著作、将和解协议涉及图书转售给第三方、包括谷歌的竞争对手、访问模式和定价与非歧视条款。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修订是将上述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缩小。修订后的和解协议中只将法律渊源类似以及图书业行为方式类似的国家包括在内,也就是目前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的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版权所有人。
同时,谷歌方面表示仍有意与全球其他国家的版权所有人及代表他们的机构,包括来自所有不包括在此修改版和解协议中的版权所有人直接合作,以达成类似的协议。
这意味着,就谷歌图书在中国面临的问题,谷歌将专门同中国的相关各方进行磋商,而并非简单套用上述提到的和解协议。此前尽管谷歌图书在中国引发风波,但谷歌对如何解决此事并没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谷歌图书和解协议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一年前。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2005年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谷歌的数字图书计划侵犯版权。但谷歌于2008年10月与上述两家组织达成和解协议,谷歌同意支付1.25亿美元给权利人,并同意在对已经停印但是仍然受到版权保护的图书进行数字化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但美国司法部很快介入此事,并于2009年9月催促纽约州地方法院否决这一和解协议。包括微软、亚马逊在内的多家公司也都曾公开反对该和解协议。(孟鸿)
以下是谷歌提供的谷歌图书和解协议主要涉及的修订内容:
谷歌图书和解协议修订版
2009年11月13日(美国时间)
2008年10月,谷歌同众多作者、出版商,以及代表作者和出版商的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在美国开放数百万种绝版书籍的访问权,并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在线发布和控制其作品的新方法。如果得到法院批准,和解协议将:
·允许学生、学者和读者搜索、预览数百万册仍在版权保护期的绝版图书,并购买其在线访问权,从而增加这些著作的曝光量、扩大读者范围;
·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出售其版权著作的新机会,同时能够对著作的展示方式进行控制;
·创建一个独立的非盈利性质的图书版权登记处(Book Rights Registry),其职责为查找并代表版权所有人,帮助包括谷歌竞争对手在内的所有人更轻松地完成著作的许可流程;
·为美国学院和大学以及其他组织获得在线订阅全球知名图书馆图书的便利;
·在美国公共图书馆与大学图书馆的指定计算机上提供数百万部绝版图书的免费全文在线阅读服务;
·为弱视者提供前所未有的访问书面著作的机会。
今天,和解各方向美国联邦法院南纽约州分院, 提交了经修订的和解协议。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和解各方仔细阅读和研究了提交给法院(包括美国司法部)的提议,并与提出问题的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 。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保留协议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对和解协议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改内容可总结如下,预知所有修订内容的完整列表,请见补充通知
(http://www.googlebooksettlement.com/Supplemental-Notice.pdf)。
国际范围
经修订,和解协议将仅包括在美国版权局登记的图书或在英国、澳大利亚或加拿大出版的图书。在仔细听取了外国版权所有人的反馈之后,原告决定缩小诉讼集体的范围,只将法律渊源类似以及图书业行为方式类似的国家包括在内。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版权所有人作为指定原告加入诉讼,并将在图书版权登记处委员会中占有席位。
此外,正如我们此前所表示的,修改版和解协议明确了:如果图书在全球任何地方新上市,此图书将被视为“商业可用”,谷歌将默认不会显示该书的任何内容。
谷歌仍有意与全球其他国家的版权所有人及代表他们的机构、包括来自所有不包括在此修改版和解协议中的版权所有人,直接合作,以达成类似的协议,使他们的著作能够在世界范围得到共享。同时,全球的作者和出版商仍然可以通过谷歌图书合作伙伴计划加入相关推广平台和盈利渠道。
无人声明版权著作
修订版和解协议要求图书版权登记处搜寻尚未现身声明版权的版权所有人,并为这些版权所有人保管收入。修订版和解协 议规定,无人声明版权著作的部分收入可在五年后用于查找版权所有人,但不得再被用于登记处的日常运营或分配给其他版权所有人。十年后,登记处可要求法院将 这笔资金分配给服务于版权所有人和公众读者的非盈利机构,也可根据州产权法律向合适的政府机构提供被放弃的资金。图书版权登记处目前还将包括法院确认的著 作受托人,他们将代表无人声明版权著作的版权所有人,保护他们的权益,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他们的作品授权给第三方。
与 原始协议一样,修订版协议并未限制任何人使用“无人声明版权著作”的权利。针对这部分“无人声明版权著作”,有的人称呼其为“孤儿作品”,正如我们反复强 调的那样,和解协议为进一步开放这些作品的在线访问权迈出了重要一步。与此同时,我们继续鼓励这些方面的立法,以为这些作品的使用提供其他有意义的渠道。
将和解协议涉及图书转售给第三方、包括谷歌的竞争对手
正如谷歌于9月份首次宣布的那样,所有图书零售商,包括亚马逊(Amazon)、Barnes & Noble、本地书店以及其他零售商,都能向消费者出售和解协议涉及的绝版图书的在线阅读权,包括“无人声明版权著作”。版权所有人仍将获得63%的收入,而零售商将获得剩余37%的收入中的大部分。这一规定已被作为谷歌的职责明确写入修订版和解协议。
访问模式
修订版和解协议并未改变原始协议规定的主要访问模式,包括允许读者预览和购买图书、向机 构用户出售整个数据库的订阅权,以及在指定终端上为图书馆提供免费访问服务等。根据修订版协议,谷歌和图书版权登记处未来可能同意的其他访问模式已被缩 减,将仅限于:根据要求打印、文件下载和消费者订阅。
修订版和解协议还将允许登记处增加公共图书馆内的终端数量;协议明确了版权所有人可以选择免费开放其图书,也可允许用户在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或其他许可条件下再次使用其图书。版权所有人也可选择改变或取消谷歌显示其图书的相关限制,如对用户能够打印的图书页数的限制等。
定价与非歧视条款
修订版和解协议解释了谷歌算法如何为图书制定一个有竞争力的价格。用于确定消费者购买价格的算法将模拟竞争市场价格,每本图书都将独立定价。协议还规定,登记处不得向图书版权所有人之外的任何人提供定价信息。
此外,修订版和解协议还删除了适用于登记处办理无人声明版权著作许可的非歧视条款(通常称为“最惠国”条款)。登记处可自行向第三方提供许可,而无需向谷歌提供同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