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调研摸底:多晶硅产业准入门槛将抬高
本报记者 李阳丹 谢闻麒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正在对多晶硅产业进行调研,一方面厘清国内多晶硅的真实产能,另一方面为行业制定更为细化的准入条件,并出台《多晶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官员在近期的一次会议上透露了上述信息。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将在全国光伏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多晶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着手开展光伏产业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
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据了解,此次两部门联合调研所得出的情况,将会成为指定多晶硅产业准入条件和形成《多晶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重要依据。
工信部官员表示,为了落实38号文的政策,工信部后续将加强行业管理,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出台《指导意见》,对多晶硅产业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并研究制定行业准入条件,细化准入标准。
据了解,准入标准将包括企业设立、布局、注册资本、环保要求、生产规模等内容,细化资源回收、能耗等指标,加强环保要求,确定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并将防止职业病、安全生产等纳入考量。根据38号文要求,从2011年开始逐步淘汰综合能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生产线。
工信部表示,将同时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节能标准,鼓励企业降低成本,建立产业技术联盟。
在38号文给出的新建多晶硅项目标准基础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对多晶硅行业的准入标准进一步提出了建议。新建项目的规模为年产3000吨以上,占地面积小于10公顷/千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70-8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的四氯化硅、氯化氢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和99%,综合电耗小于200千瓦时/千克。
是否“过剩”争议不断
作为信息产业和光伏产业的基础材料,多晶硅产业近几年在国内得到快速发展。在前两年国际多晶硅价格暴涨的背景下,“赚钱效应”吸引了大批资金进入该领域,我国多晶硅产能呈几何级数增长。
今年8月,工信部、发改委等开始关注多晶硅等新兴产业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倾向,并于9月29日将多晶硅列为“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对象。
但38号文(即《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引起了各方争议。对于我国多晶硅产能是否过剩的问题,不仅多晶硅企业、行业协会、业内专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不同意见,科技部也在近期完成的一份内部报告中,对多晶硅等新能源产业“产能过剩”的说法表示了质疑。
据报道,科技部报告得出结论认为,“产能过剩”的判断有失公允,并担心这一论断会误导舆论,影响中国新能源产业的正常发展进程。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对此也曾表示,“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完全的产、需匹配只能在计划经济中实现。而适当的产能过剩有助于加强行业竞争,通过优胜劣汰,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他认为,当前所谓多晶硅产能过剩是地方政府盲目跟风、企业扩大产能造成的。
国内多晶硅产能究竟有多少?根据上述工信部官员提供的信息,决策部门目前还没有完全掌握情况,而此次两部门的联合调研有望对多晶硅产能是否过剩形成更为明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