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娱乐网盗用陈冠希照片 被判赔偿7500元
中国娱乐网擅自转载了12张“艳照门”事件后陈冠希抵达机场的照片,被著作权所有方北京东星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中国娱乐网的经营者天海川媒体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北京东星视讯7500元。
据东星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称,今年4月9日“艳照门”事件后,该公司摄影师在北京首都机场拍摄到一组陈冠希抵达机场的照片,他们对照片进行剪切并添加水印后,收录到网站的图片库供签约用户使用。但中国娱乐网未经他们许可,就擅自转载其中12张照片,并将图片水印替换为“中国娱乐网”,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因此起诉要求天海川公司停止侵权、在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和公证费1500元。
被告天海川公司辩称,他们发表的图片转载自其他网站,涉案照片是原告摄影师的职务作品,不属于法人作品,且在收到诉状后,已在网站上删除涉案照片,因此不同意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的12幅照片属于职务作品,涉案照片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应由原告东星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中国娱乐网的行为已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最后,法院判决中国娱乐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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