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作品被谷歌非法上网:拒绝60美元赔款
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就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之事,正在成为一桩愈演愈烈的事件。作为受损害的570位中国作家之一,陈村昨(18)日断然否决了谷歌提出的和解条款。该条款称,愿意付给作家每部作品60美元的“赔偿金”,但需要作家们自己提出“申请”。
和解条款:每本书赔60美元
在过去5年内,谷歌已经将全球近千万种图书收入了它的数字图书馆,而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最近,这项计划开始瞄准中国作家的著作。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统计,几天内就有570位中国作家的17922种作品被非法扫描上网。
日前,谷歌发出一份和解声明,他们把条款分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两类。同意者,每人每本书可以获得“至少60美元”作为赔偿,以后则能获得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这赔偿需要本人提出“申请”,2010年6月5日之后还没有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不同意,则请提出诉讼,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作家回应:这是“霸王条款”
赵长天这次有十几部作品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被扫描上网,连他最新的作品也不能幸免。赵长天听说谷歌已经为和解开出了条件,“他们怎么知道就会被我们原谅?请求对方原谅,还要求对方提出申请,哪有这样的道理?这根本就是强加给我们的条款!”赵长天认为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我们应该把被侵权的中国作家组织起来,一起去告他们!”“60美元就想把人打发了?让他们做梦去吧!”陈村也有将近10部作品被扫描上网,此事让他感到灰心,“这样下去就没有人再创作了,谷歌这是在作恶啊!”既然愿意赔偿,却又规定了提出申请的时间,在上海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孔庆德看来,这本身就有失诚意。孔律师表示,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被侵害的著作权人可以在知道被侵害的2年之内向侵权人提出主张。“现在还有不少被侵权人不知道实情呢!”
反思:建立一张侵权监督网
据悉,目前,一位“80后”新锐作家作品数字版权的版税,大概占网上阅读收入的70%左右,这样,一年一本书的数字版税收入大概有数千元。那些中国一线作家的数字版税自然更高。60美元只相当于400余元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因侵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费用。谷歌自然是赔得太轻了。
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网络,年初罗琳的《吟游诗人比多故事集》等作品被美国某网站非法上传就是由她的出版社发现的,出版社随后提出了诉讼。但是中国出版社在推出作品之后,就不再对作家负责了。建立起一张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国作协和文著协共同参与的网络监督网,已是当务之急。(据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