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式数字大盗危害中华文明
号称图书已经卖了几百万册的韩寒,其作品的数字版税总共也不过1000元,还不够他赛车加几升汽油的。这件事从他自曝于博客之后,引起轩然大波。其实韩寒作品的电子版(如《三重门》全文下载之类)在网上铺天盖地,真正全文下载了的人也不计其数,但硬是没有几家网站付给韩寒版税。这些电子书大多没有经过韩寒的授权,而且其严重性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
记者最早关注这种蛮横行径,是在2007年的2月,当时一家“E书”网站将郭敬明仅在《最小说》连载,还没有舍得拿出来出版的《悲伤逆流成河》直接传到网上,这引起了郭敬明的震怒。他原本想打官司,但是一看网上都是《悲伤逆流成河》,他算了一下觉得倘若真一家家打官司,那诉讼费还不如版税的赔偿,于是作罢。
两年半过去了,情况早已今非昔比。新锐恐怖小说家蔡骏昨天向本报记者抱怨,他总共只授权了两三家网站刊登他的作品,但是据他了解,有10多家网站在大肆非法登载其作品。更令他忧心的是,手机作为新媒体,也加入了“数字盗版”的行列,他经常看到有人在手机上读他最新的作品,可根本没有经过授权。蔡骏无奈地表示,怪只怪他的恐怖小说比较适合在手机上阅读。
免费“E书”自有如意算盘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中国非法“E书”网站都像谷歌那么强横,他们有的承认存在盗版的事实,但他们又称,其实之所以这么做仅仅是为了满足拥趸的好奇心,归根到底,还是出于对作家的爱。而他们这么说的依据就是,很多“E书”下载都是“免费”的。
这所谓的“免费”具有很大的迷惑性,而如果将“免费”等同于“不盈利”就大错特错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络管理者告诉本报记者,现在真的不想赚钱的网站寥寥无几,大部分非法网站都是“免费下载”来赚取点击率,然后再以此和广告商谈判,收取高额的广告费。表面上是“为了大众”,私下里却早已经赚得钵满盆满。
这位人士为记者算了笔账。一些网站非法上传图书达数千本之多,如果每本有一千次的点击量,那么总共就有数百万次的点击量。一般而言,点击量突破百万次,就有了同广告商谈判的筹码,所以数百万次的点击,足以向广告商开个高价了。因为所有图书都未经授权,成本几乎为零,有的网站所有者一年的收入就达几十万元。
当然,也有靠收费下载赚钱的非法网站。其运作与目前一些正规电子阅读网站如出一辙,服务也相当不错。唯一的不同是,所有的“商品”都是非法获得的。
“数字盗版”已经俨然成为了一个“产业”,作为一条不可小觑的暗流,它正在养活不少人。而这些人的富足,又是以作家的损失为前提的。悬疑小说家那多昨天对本报记者透露,他目前每年电子版税就高达几万元,据此计算,韩寒这十年损失的电子版税少说也有几十万元。
作家个体维权困难大
所以说,“谷歌事件”决不是孤立的。事实上,“数字盗版”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只不过此次事件的被揭发,被寄希望于引起人们对于正在恶化的数字出版的重视。但是问题显然没有这么容易解决。蔡骏昨天就说,自从发现网上盗版愈演愈烈之后,他去年就开始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来替他进行取证维权。但是因为非法网站太多了,蔡骏只能一家一家地去交涉,交涉一家,又出现三家,永远告不完。而交涉的结果往往是,对方同意开始支付蔡骏版税,这也就等同于他默认了授予其版权,蔡骏觉得尊严受到了伤害。
“告不过来,索性不告”正在成为一些被侵权作家的选择,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助长了“数字盗版”的泛滥。而另一个问题是,因为一些网站“不盈利”的旗号,在我国,“不盈利”被视为不违法。即便暗地盈利,查证起来也非常困难。这便钻了法律的空子。一些网站的底线是“作家找上门来就撤作品”,而之所以底线如此之低,是因为找上门的作家很少。
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在过去三年中飞速发展,2009年预计总产值将达750亿元,但是如果所有的热门图书都可以不经授权就传到网上的话,那靠政府好不容易扶植起来的数字产业,早晚都会受到致命性打击。这样,政府的强有力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毕竟这不仅仅是势单力薄的作家一个人事。
娱是乎
警惕“数字盗版”
谷歌事发,中国作家怒了,这怒气的对象,显然不仅止于谷歌,是平时这类蛮横的事情太多了,有怒气而无处发泄,谷歌恰是第一家比较有名气的。事实上,在这个国家,谷歌做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只是发生得没有谷歌那么有影响,那么明目张胆。
作家每天都在遭受损失,国家的数字产业,每天都在经历前进的阻力。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谷歌的文化霸权行径的集体愤怒,是人们对于整个数字产业霸权的关注。在已经形成“产业链”的“数字盗版”模式面前,作为个体的作家是弱势的。维护他们的权利,需要的是更完善的制度,和更有力的话语权主体。否则,长此以往,伤害的不仅仅是作家们的经济利益,更会大大削弱作家创作的动力,使得我们的精神食粮品质低下。如此下去,“数字盗版”危害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