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园案一审判决生效 洪磊等将转往监狱服刑
【搜狐IT消息】9月1日消息,搜狐IT从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独家证实,由于番茄花园盗版案中的洪磊等被告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番茄花园案一审判决已经于近日生效。这意味着中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的软件网络盗版行为的刑事案件将正式落下帷幕。
苏州虎丘法院:番茄案一审判决生效
8月20日,苏州虎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本案中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张天平、梁焯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图为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在法庭上受审 |
搜狐IT随后独家获悉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累计下载196909次。其中被告人洪磊负责制作的番茄花园WINXP SP3 V.3300、WINXP SP2 V3.3等八款安装版和免激活版累计下载71583次。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对搜狐IT表示,本案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因此在判决书送达相关被告人后,一审判决将正式生效,洪磊等人也将转往服刑地服刑。
虎丘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谈到此案时表示,审理此案大约用了2个月时间,也就是从今年6月开始立案,对案件进行了长达2个月的调查和审理。“这对打击我国盗版软件有明显的警示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搜狐IT获悉,洪磊和孙显忠四人将从明日被转移到监狱开始服刑。
检察院:百度和阿里巴巴支付累计250万收入
此外,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洪磊和他的伙伴孙显忠向包括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公司百度和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在内的许多公司出售广告。
检察院举例说,百度和阿里巴巴分别向这家公司支付了人民币93.6万和160万元。法庭根据这款软件能产生多少收入的预计,判洪磊、孙显忠、另外两人以及他们的公司共计人民币1100万元罚金。
百度发言人说,公司自去年以后就没有跟番茄花园保持这种关系。他说,百度对待知识产权问题是非常严肃的。
阿里巴巴发言人说,这笔报酬是雅虎中国的一桩广告交易,因为卖家向雅虎中国保证其产品是经过授权的。雅虎中国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并由阿里巴巴负责运营。这名发言人说,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在此案中,我们在这方面也是受害者。
根据判决,洪磊的律师毛勤勇辩称检方高估了番茄花园的下载量,同时从这项业务中获得的广告收入不应当被视为盗版软件销售收入。但毛勤勇拒绝详细说明。孙显忠的律师于国富说,孙显忠没有申请上诉。
洪磊将再服刑2年半即可出狱
搜狐IT研究后发现,根据我国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虎丘法院证实,洪磊于2008年8月15日被羁押,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羁押的这一年将抵上1年刑期。洪磊实际只需要再服刑2年半即可释放。
随着一审判决的正式生效,这起引起巨大反响的软件盗版案正式尘埃落定。微软方面在20日表示,此案的判决对正在从事假冒或盗版活动的不法分子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同时也对那些依附网络盗版的寄生行为产生震慑作用。
博客分析:番茄花园案上诉期已过 洪磊只需再服刑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