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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老板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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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老板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    关键是建立一个怎样的机制



经叔平(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民生银行董事长)



我也担任过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担任过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现在我又担任以民营企业投资为主的股份制企业的董事长。这三个董事长的情况都不一样,职权都不一样。



有的新闻媒介问我,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究竟如何?我说我们股东的权利很大,它可以决定谁当董事谁不当董事。董事会权力也很大,它是决定方针政策的,民生银行的行长,副行长都是由董事会定,审查预算和结算。行长权力也很大,因为任命以后,他实行经营,你董事会不能干预。



现在我们面临着竞争,像民生银行,中国加入WTO以后竞争更厉害,主要是在什么地方,我看到最后还是人的竞争。人的竞争,首先要考虑你怎么能吸引人,然后再留住人,如果进来了你留不住那没有用。现在关键是考虑建立一个怎样的机制。



七个困惑,八个思考



黄宏生(创维集团董事长)



我本人过去也当过经理人,现在当老板。当经理那是1984年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在信息产业部大型外贸公司当副总,当然那时候还不是市场经济的体系。后来找到了外面当了老板,然后投资办厂。应该说当经理确实有经理的苦恼,伤心和困惑;同样当老板也有他的伤心和困惑。



但是老板怎样对待经理人,经理人又怎样对待企业,对待老板,中国的经理人制度应该怎样建立,我认为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的课题。这是谁也绕不过的难题,以下是我在这个问题上的困惑。



第一个困惑就是经理不高兴就可以走,企业怎么办?这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不是创维一个公司的问题。



第二个困惑就是经理人不高兴走了,有一些极端的,就带走了大量的企业机密,并损害企业形象,扰乱原职工的稳定和客户关系。老板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办法,只能保持沉默,其实损害的还是企业的品牌。



第三,经理人不高兴走了,有一些极端的,带走企业的资产。



第四,从道理上来讲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但是中国远没有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经理人也不具备职业道德操守,加上市场经济里面的大量的诱惑,老板又怎么能够放心?因为有几千人的企业,万一出了什么问题,自己就成了历史罪人。



第五,是职业经理人不高兴走了,带走企业的机密,却又加入到竞争对手当中。而在国外有一些职业经理人操守规定,行业竞争的规定,在我国这个问题怎么办?



第六,是有极个别的经理人单方面地撕毁合同,急不可待的到竞争对手那里去。



第七,激励是引导和稳定职业经理人的重要机制,但是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才能使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共同打拼,而不管企业亏损和盈利。民营企业里面碰到的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常常要喊加薪,不管企业盈利与否。



当然还有很多困惑,苦恼,这就引起了我的深刻的思考。



第一个思考,希望能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制度,使老板有制度可遵循,也使职业经理人受到制度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个思考,应该制定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的准则,或者类似这样的法律指引,使社会有一种判断职业经理人的标准。



思考之三,是不是能强化执行维护制度的团体机构,使不遵守制度的老板、经理人有人管。



思考之四,完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



思考之五,建议引进西方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来治理市场经济,比如个人破产法。以香港为例,有很多老板,包括职业经理人,由于个人借贷,或者侵占什么财产,要打官司,就是个人还不起钱,破产了,他还有几条重要的限制:第一,七年之内不能够再开公司,第二,能够上酒家吃饭,不能住酒店,不能坐出租车,不能出国,不能买房子。这个限制使得这些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经理人,包括个人都努力认真工作,绝不马虎。他有七年的时效性,过了七年以后就自动失效了,我觉得个人破产法值得研究。



思考之六,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同行业竞争的法律。比如说职业经理人离开原来的公司,是否可以在一、二年内不能到竞争的同行业工作,以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思考之七,希望媒体也能跟企业界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职业经理人创新和开拓事业的环境,要允许失败,勇当企业家。现在我们国内只要你失败了,或者是一不小心失手了,就变成了一个被评论和攻击的对象。



思考之八,希望专家、学者对企业职业经理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和方案。



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



王珏(中央党校教授)



经理人制度,也就是老板和经理的关系。矛盾肯定是有的,解决矛盾的根本,归纳起来就是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



但是法律约束与道德约束的根本问题是利益约束,最本质的问题是利益问题,老板的利益和经理的利益要统一起来。利益约束需要有一种机制,即既有激励方面的因素,又能有约束方面的因素。我认为这个现在在国际上应该说经验已经很成熟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同时出现,就是并重的问题,而并重的办法或者说手段就是股票期权制度或者经营者持股的制度。



假定“人之初,性本恶”



樊纲(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



我想从企业的角度,从老板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觉得真正核心的问题,不是把经理人留住,问题不在于留不留住,而在于是否损害了老板的利益。这就是双方利益的关系问题,这是核心问题。留不留住是市场经济的竞争问题,关键就是怎么来保护各自的合法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讲,就是各种制度的设计:公共制度的设计和你企业内部制度的设计。而设计制度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假定“人之初,性本恶”,不能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是不同意这个观点的。你先要疑这个人,假定他会做对你有害的事情,然后你设计制度来相互约束。



管理是有成本的,监督,激励,让他不损害你,这些都是有成本的,一个重要的监督成本,理论上叫做代理成本。经济学基本理论,企业里面的管理成本,包括这些监督成本、代理成本这些东西和你与其它企业的交易成本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你的企业有多大,决定了你什么事情在企业内部做,由经理人做,和什么事情你委托出去用合同的形式让外边的人做,让其他企业来做。有的时候如果我们的企业经理人监督成本太高,在目前情况下,监督成本太高,可能说明企业的最佳规模可能不是很大,而你把更多的东西包到外面去做,这样你对企业内部的人的监督管理的成本才能符合你企业经营的效益的原则。



做一聋子职业经理人也不现实



厉以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老板跟企业职业经理人之间如果发生了争执和矛盾,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坏事情,但很多人把这个事情看得严重了。其实只要他不是泄露了企业的秘密,只要他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这两者之间有利益共同点,也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因为制衡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这是我的第一点看法。



第二点看法,法是必要的,也同意中国缺乏有职业道德的职业经理人的观点。当前我们缺少的是一些法,就在道理力量调节中我们也缺少一些东西,比如说,在职业经理人之间是不是需要同行之间公认的工作守则问题,这属于道德的调节。还有,我们只有工商联,而参加工商联的是老板。那职业经理人参加什么组织?是不是需要?



第三点,我认为新闻媒体不要炒作,新闻媒体的炒作往往是有害的。第一你真相没有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不是听了一面之词就了解了,你得真正深入到下面去了解。



第四个问题,职业经理人要想干一辈子也不现实。因为中国需要更多的民营企业的老板,他前一个阶段可能是先做下层经理,做到职业经理人,有的人可能做一辈子职业经理人,也有的人可能做一阶段职业经理人,就自己出去创业做老板。



第五点,侵占民营企业的财产这个官司非常难打,不受保护。



管理也会失效



魏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只要有企业,就永远会存在职业经理人和老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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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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