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内涵延伸的新形式:特种旅游
注释:
(1)在我国旅游界,关于旅游类型的划分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按主体所获得的旅游感受程度将旅游划分为观光旅游(侧重于对外在景观的感知)、应假旅游(侧重于休用性和享受性)、特种旅游(侧重于参与性和体验性)三种类型,前面类亦合称为常规旅游。这种观点较为普遍。另一种观点是按旅游客体的性质与主体的感受相结合的方法把旅游划分为常规旅游(包括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题旅游(包括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特种旅游(包括自驾旅游、非赛事旅游、科考旅游等)三种类型。这种分类较为细致。本文采用前一种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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