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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8:06:16
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政策太概括、太笼统,对政策理解的偏差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没有同步跟上,管理机构的权威不够,没有及时出台一套严密的法规,旅游管理部门在实践上无法实行强有力的、有效的调控,导致了调控失调,旅游市场混乱。(2)、以行政手段为主阶段——行业管理阶段(1986—1988年)。从1986年开始,我国旅游业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国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部门和一项产业纳入了全社会统一管理的轨道,同时也向旅游管理部门提出了加强行业统一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全国强化了管理机构,国务院成立了以吴学谦副总理为主任的国家旅游事业委员会,各地理顺了机构,1986年12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原市旅游局和原市饭店总公司建制,按照宏观加强管理、微观放开搞活的原则成立了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北京城乡旅游事业,改变了过去多头、分散管理的局面。这对加强旅游全行业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政手段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因此在调控中容易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恶性循环。(3)、向法制手段过渡(1989年至今)。我国旅游业前10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旅游政策为主,到旅游行政手段为主阶段,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完善和深化,同时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的客观反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要继续贯彻执行以前所制定的至今仍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针对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的行政措施,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建设,这才是解决旅游业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所在。1985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旅? 涡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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