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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理财战略新思维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7:43:39
观调控是多余的,企业理财战略应当有充分的自由;认为要在市场经济中获胜,应当舍得花钱造舆论,做广告,树金字招牌,甚至不惜做假广告以提高所谓的知名度。有人认为企业理财战略就是在流通领域抢天下,把全部心思放在扩大收入上,忽视生产、质量和管理;如此等等。其实上述企业理财战略的价值观是错误的,鼓吹的是惟利是图,有损国家、社会利益,有损精神文明建设,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企业任何理财战略都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展开,应当明是否,讲正气,有原则。企业理财战略学说作为社会科学的—部分,所关心的无一例外的都是人类对其环境的行为方式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理财战略学说本身是以错误的理论为基础的话,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将是有害的。
  新思维之八:关于企业理财战略主体的—些思考。按照企业理论的—般常识,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的理财战略主体是业主本人,合伙企业的理财战略主体是合伙者群体,公司制企业的理财战略主体是以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阶层。对前两项似乎已经没有什么疑义。对公司制企业的理财战略主体的看法还有分歧,即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集团能否成为企业理财战略主体?我的看法是要看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以及投资者的谈判能力及国家的法律政策。投资者可以采取各种策略(也是一种理财战略)去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财务行为,可以在企业重大理财战略方面最后表态。因此,投资者集团有时就是企业的理财战略主体。至于经营者能否成为企业理财战略主体,也要看经营者的力量是否能左右企业的局面,以及国家的法律政策。经营者可以拥有一定限度内的财务决策权,但他们还是以执行公司的重大财务战略为己任的,不应当成为企业理财战略的主体。有人把谁拥有财务决策权看成是理财战略主体的标志,其实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因为财务决策权是分层次的,有出资者财务决策权,有经营者财务决策权,有财务经理财务决策权,还有其它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的财务决策权。如果他们都成为企业理财战略主体,不但道理上说不通,事实上也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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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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