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查找“关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更多相关内容
- 中查找“关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更多相关内容
- ·上一篇文章:广义无形资产分类
- ·下一篇文章: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初探
关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
(三)应充分考虑农业无形资产的独占性 一般认为,独占性是无形资产的基本特点之一,作为无形资产中的一个组成部份,应该说农业无形资产也不例外。但由于农业的弱势地位及其对国民经济巨大的外部效应,国家对农业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采取积极支持与保护的态度,对哪些科研成果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得到法律保护,哪些不能作出了明确限定。如1984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专利法未将动植物品种列入保护范围,直到1997年,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部分农业新品种才取得专利保护资格。同时,许多科研成果在政府科技扶贫、科技下乡活动中经常被无偿或半无偿转让。也就是说,对农业无形资产更强调的是它能否推广普及,是它的公益性,其独占性则受到国家法律政策一定程度的约束。独占性受法律保护的农业无形资产,其评估价值相应要大些,不能取得专利保护而且保密性较差的农业无形资产其评估价值相应要小些。
Tags:
作者:佚名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