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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成本-收益分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7:28:50
约束。相比银行负债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管理层结构显然愿意通过高溢价的股权融资,而不是银行信贷和改造债券来募集资金。

  (2)认配权收益:源自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在配股时不同的认配权和认配形式

  中国上市公司的认配规则存在着重大缺陷,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在配股选择权上的权责极不对等。大股东不仅在配股与否的决策上具有绝对发言权,而且在认配方式上也享有特权。非流通股(主要指国家股、法人股)用于认配的资产可以为现金、实物资产及股权,而流通股股东用于配股的资产只能为现金。以实物资产参加配股为大股东谋取超额收益提供了机会,回顾历年配股情况,大股东以“掺水”资产进行配股是为了满足“圈钱”的目的且不承担更多资金压力,大股东往往积举手不掏钱,空承诺从不兑现。从90年代后期开始,越来越多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配股时选择出让配股权或者放弃配股权(转配取消后)的做法,希望既规避配股资金压力,又获取配股带来的净资产增值。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配股,配股后的公司净资产增长将全部来自于流通股股东的配股资金,也就是说,流通股股东在承担着上市公司几乎所有风险的同时,为非流通股股东输送了超额资本收益,为上市公司的自下而上与发展提供了“输血式”的资本供给。

  有研究表明:增发方式下流通股老股东无论参与或者不参与增发均会受到一定损失,参与增发的流通股才股东有-1.37%超额损失,不参与增发的老股东有-5.97%的损失;同时,参与增发的新股东却获得了13.26%的超额收益。另一方面,非流通股股东不管是否参与以或者增发,都能享受到每股净资产的大幅增长。在配股方式下,如果非流通股股东参加配股将平均获得28.22%的每股净资产增长,如果非流通股股东不参加配股,那么每股净资产增长33.06%;而在增发方式下,非流通股股东享受的每股净资产增长率高达72.20%.

  (3)转让收益:源自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不同股权转让定价方式。

  由于我国的特殊股权结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而非流通股一般只能通过协议或拍卖等方式在场外进行大宗转让。另外,流通股的配股权不能转让,股东如不配股,只能选择放弃,而非流通股可以定向转让配股权。

  在规范的市场上,投资者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对股票进行市场定价,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投资者对企业未来经营的预期对收购价格的确定起决定作用。但是,由于市场存在非流通股权的制度安排,这种定价在中国资本市场是不存在的。非流通股的转让是以每股净资产为定价基础的。因此,如果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准备出让股权,为获取最大收益,提高每股净资产的数量比提高经营业绩从而提高市场价格对股权的转让的定价更有意义,加之参照流通股价格确定的配股和增发价格比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价格高的多,股权融资带来得每股净资产增值大大超过股本稀释导致的每股权益的损失,大股东通常倾向于选择一切可能的股权融资方式大量融资现金资产。

  (4)非流通股的控制权隐性收益:源自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在公司结构和融资决策中的悬殊地位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表明,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般会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关联交易、有利于控股股东权益最大化的投融资决策以及内幕消息等途径获取种种隐性收益。控制权隐性收益的大小与控股股东控制力正相关,与流通股规模负相关(Zingales,1994,Shleifer and Vishmy,1997;李志文和宋衍蘅,2003)。

  与发达国家的比较结果表明(见下表),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较高,在这种股权结构下,控股股东在融资决策中占据地位,其他股东由于投票权极为分散,参与决策的成本很高,缺乏参与股东投票的实力和愿望,即使是参加投票,也无法与大股东抗衡,控股股东可以以极低的谈判成本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融资决策,包括融资方式、融资成本以及融资收益。特别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几乎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的股本比例不仅大大低于非流通股而且极为分散,所以公司的融资决策权事实上完全掌握在非流通股股东手中。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决定融资定价获得显性的超额资本收益。例如: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市场价格操纵,可以提高融资定价从而提高资本溢价,或者获得获得二级市场的投机差价;通过减少债务融资减少还本付息的“硬约束”,从而控制更多的现金流量并从中获取隐性收益;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劣质资产“优化”后,以优质资产名义融入流通股股东的现金资产等等。对非流通股控制权隐性收益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隐性收益水平约为流通市价的4%(叶康涛,2003)

  表:英日美中前五位股东股权集中度情况表

  英国   日本   美国   中国

  均值(%)  41.5   33.1   25.4   59.0

  注:转引自马连福《股权结构的适度性与公司治理效率》(2000)

  以上是我国偏好股权融资从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成本和收益角度进行的分析,当然形成这一偏好的原因还有如:我国债权市场不发达;与之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各中介机构如:各资产评估机构及律师和会计事务所等,他们在履行外部监督机制的功能时造假、掺加,从侧面助长了这种偏好的形成中;还有上市公司的内部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还不规范。以上这些原因都对这一偏好的形成有影响。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还需继续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参考文献: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发行与承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7月

  曾昭武:《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1月

  威廉。麦金森:《公司财务理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

  黄少安、张岗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

  崔涛:《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原因探析》,《计划与市场探索》200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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