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与非审计服务: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
我们也注意到,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根据各自不同的法律环境,对非审计服务做了禁止性规定。这些规定在各国间表现出较大差异,表3列举了经合组织(OECD)主要国家非审计服务政策的差异。各国对非审计服务做出的部分禁止性规定,并不能印证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具有损害,各国间的明显差异反而令人怀疑这些禁止的合理性。
经合组织国家对非审计服务的禁止性规定可以分为三种:(1)对非审计服务基本不予禁止,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卢森堡、荷兰、瑞典和英国。在这些国家里,只是对独立性提出框架性原则规定,不具体列出禁止范围,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提供非审计服务时,对独立性是否受到损害进行评估,在不违反独立性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提供非审计服务。(2)禁止提供非审计服务,如比利时、法国和意大利。但主要是禁止提供审计的同一法律主体为上市公司提供非审计服务。(3)部分禁止非审计服务。例如,多数国家都禁止为审计客户提供代理记账;美国、丹麦、希腊、日本和葡萄牙都禁止法律服务;公司重组服务则在日本和葡萄牙遭到禁止;日本规定只有具有资格的税务师才能提供税务服务,且对管理咨询进行了严格限制; 2001年生效的SEC新独立性规则,对企业评估、内部审计外包等管理咨询性质的服务也做了一定限制。美国SEC在2000年也曾试图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但遭到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对。如2000年9月,欧洲会计师联合会专门致信SEC,认为“企业的新发展,金融市场的演变,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都使得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难以奏效,FEE相信禁止非审计服务的结果可能更加有害于审计效果”。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也对SEC的草案发表了不同意见:“我们相信,只有当缺乏足够的措施防止独立性威胁,如注册会计师参与管理决策时,才应该有效禁止注册会计师进入这些领域。”可见,绝大多数国家不赞成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即使在意大利、法国等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的国家,会计师事务所也常常利用“两块招牌”的变通做法继续提供非审计服务,从而导致这种规定并无实际意义。
不过,受安然事件的强烈冲击,美国监管机构又在重新考虑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美国审计总署更是行动迅速,1月25日美国审计总长David Walker就宣布,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为政府部门和接受政府资助的私营组织同时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注册会计师界也没有再次表现出2000年那样的“同仇敌忾”。1月31日,普华永道和毕马威率先表示,虽然不相信提供非审计服务会产生独立性问题,但为了重拾公众信心、维护行业诚信,支持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提供IT咨询和内部审计两种0服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转变立场,2月1日其发言人Linda Dunbar首次公开表示,支持联邦政府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客户服务范围的限制。只是德勤仍然独树一帜,不仅坚决反对这种禁止,同时还表示不会考虑拆分咨询业务。德勤发表声明指出,要让事实证明,在拆分和不拆分的会计公司之间,看看谁的审计失败更多。实际上,安达信、安永、毕马威都已将其咨询部门分离、出售或剥离上市,普华永道在将咨询部门出售给惠普公司未成后,也在考虑将其上市。这些拆分行动导致了“五大”收入结构的重大变化,2000年度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安达信的收入比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分别变为32.7/50、31/50、35/43、57/5、45/25,其中安达信变化最大,从“五大”之首沦为“垫底”。正是在拆分后,安达信连连遭到阳光公司案、废品管理公司案和安然事件的重创。这似乎说明了,即使最为彻底的拆分也未有效提高审计质量。
我们认为,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会造成以下影响:(1)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高质量的审计需要注册会计师的才能、知识和技术,全面禁止非审计服务将人为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现代审计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2)将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人才竞争中处于劣势。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要高水平、高素质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如信息技术、企业流程、风险管理、评估、金融工具和公司融资等。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被禁止提供非审计服务,仅凭单一的审计服务将很难吸引和留住这些优秀人才,行业发展将将因此失去后劲,审计质量最终也不可能得到保证。(3)新经济对财务报告模式和会计核算方式都提出了极大挑战,传统的报告模式和核算方法不能适应新的变化,投资决策在需要更多实时财务信息的同时,也将需要更多的非财务信息。禁止提供非审计服务,将使会计师事务所失去直接面对新经济、获取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正常渠道,从而很难适应21世纪新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认为,一般而言提供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损害审计独立性,反而有助于加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即使某些非审计服务品种被认为对审计独立性会产生影响,通过有效监管也可以加以控制。安然事件最终的调查结果尚未出来。从目前的情况看,难以否认安达信存在独立性问题,因为安达信早在2001年2月就已发现安然存在严重财务问题,却没有对此进行披露,而在问题即将暴露时,又销毁了大量的审计文件。但是,这并不说明暴露的独立性问题与非审计服务存在必然联系。我们应该注意到,安然公司的雇员中有100多位来自安达信,包括首席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很明显,这种高层的密切关系才是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据报道,曾是安达信员工的安然公司财务总监Fastow在安然事件中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很多的违规操作都是由他直接控制和操办的。另外,安达信是安然公司成立16年以来的审计师,16年的紧密合作不能说对独立性不产生一定影响(美国要求每7年更换审计合伙人,但不要求更换事务所)。因此,如果将安达信的独立性问题归咎于非审计服务,无疑是一种简单的思维方式,最终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由安然事件引发的非审计服务话题,在我国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国内的《经济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各大新闻媒体,也都纷纷对此发表评论。那么,我国监管部门在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这一问题上,应采取何种立场呢?对此,我们建议如下:
1、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部分非审计服务做出禁止性规定。这里强调的是部分禁止,而非全面禁止或强制要求拆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不能为审计客户提供不相容业务,但未明确规定不相容业务的具体范围。在银广夏事件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担任了银广夏公司的财务顾问,但调查中对此却难以定性,主要是因为我们未对“不相容业务”的具体种类做出明确规定。
2、鼓励和引导国内所发展咨询等非审计服务。这与部分禁止并不矛盾。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基本上是单一的审计服务,此种服务结构不仅没有带来审计的高独立性,而且也不利于事务所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另外,如果补充审计全面铺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国内所的最大冲击将不是审计服务市场,而应是咨询等非审计服务市场。与国际“五大”相比,国内事务所在咨询等方面的差距更为巨大。毫无疑问,“五大”在提供补充审计的过程中,将轻易进入国内上市公司咨询服务这块巨大市场。
3、加强非审计服务的监管。(1)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最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出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立审计委员会,但其五项主要职责中没有规定审查外部审计师独立性的内容,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此方面的规定。(2)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行业自律制度,研究细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对独立性的行业监管。(3)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例如,有关部门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外,还可适当考虑增加披露非审计服务收费以及审计师轮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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