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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本质规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7:07:43
:这件物品很有用;如何有用?一个,它很有使用价值,使用起来十分令人满意,另一个,它很能替人赚钱,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很好的经济利益。这就是通常人们对价值的认识与“好感”。但是在经济学上,一个商品所凝结的价值越高就越不‘利好’,因为它表明这个商品所凝结的劳动量与资本价值过高,从而表现为成本过高。在竞争剧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个商品其成本过高是其所有者最倒霉的事情。比如,美国的铱星全球卫星通迅系统的价值非常高----“价值40亿美元”,但正因为它的这个高价值,因此一直无人敢接手经营,只好十分痛惜地让这80多个卫星落地销毁了。诺大一个美国又如此富有,竟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如此昂贵的现代化通迅系统销毁报废,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尽管一件物品十分有用、也十分先进,但如果它的价值过高,也会有“报废”的危险;相反,如果这个铱星系统其价值只有10亿美元(并且维护也不那样昂贵),那它肯定不会落得现在这种命运。
于是,价值高好?还是价值低好?这问题在人们的头脑中会搞得一塌糊涂,甚至连马克思也糊涂了。因为马克思将价值定义为“劳动耗费”后又将其理解成“交换价值”。马克思在刚刚批判了这样一种认识“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15页)后,马上就指出“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17页),他(后者)所肯定的不正是他(前者)所批判的情况吗?因为他所批判的这种情况不正是“劳动生产力低下”的表现吗?既然是在市场上能够完全实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自然,商品的价值越大就越好了,但这同时表明商品所凝结有的“劳动耗费与资本价值”越大越好,这显然是荒谬的。于是,在价值概念上又产生了量方面的对立因素:商品的“个别价值”
与其“社会价值”(实际也是交换价值)的对立,其中,商品的利润来自于它们两者之差。即个别价值越小越好,而社会价值越大越好。这里的问题实际上也是效率问题,因为效率高,则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越小。但由于社会价值是由生产一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由生产这个商品的实际时间决定),因此所谓社会价值同样是一种劳动耗费,从社会整体上说同样是“越小越好”的。这样,真正“有好处的价值”是在社会大多数的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时,有一个商家以很高的效率生产出其个别价值很低的商品,即“很高的社会价值”减去“很低的个别价值”,这个差值就是真正“有好处的价值”了。所谓“物以稀为贵”说明的正是这种情况,一个物品缺乏的地区其物品肯定是“稀贵”的,所有商家都会拚命钻这个市场空缺,投放相应商品以谋取“超额利润”。这也是市场经济时代最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是市场经济成功的标志。但这能够说明投放到这里的商品其价值很高吗?简单地说,“稀贵”的物其价值就一定很高吗?在这里,它的交换价值、市场价值会很高,但它的内在价值并不一定高(并且它越低反而越有利)。比如,一个人白拾得一件商品(这说明这件商品的内在价值等于零,因为它不需要耗费拾得者任何代价),他将其拿到这个物品缺乏的市场上去同样会获得很好的利益,因为它同样也是“稀贵之物”;这说明,它的交换价值、市场价值也与其他商品一样高。但是当这个市场渐渐丰富起来、市场开始出现稍微竞争时我们就会发现,白拾得的这个商品其价格会直线下降,而其它商品却不能这样,这说明什么?说明商品的内在价值是一个底线,商品的价格不能低于这个底线,但白拾得的商品这个底线却为零,因此它的价格可以直线下降但仍然有利可图。(因此我们经常见到偷来的东西其价格成倍的低)。
因此,获利的是一种“价值差”,而不是价值。但它的这种“两端差”表面上也竟很吻合我的上述这个价值的本质: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最小代价;在这里,这个很有效率的商家以很小的代价(个别价值很低的商品)在市场上实现到了最大的利益。但实际上它与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根本不同,因为它是建立在“整个社会大多数的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从而大多数人生存不好)的,一旦这个社会生产力得到提高,这个商家也就没有多大利益可言了。前面说了,价值的本质并不能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而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则是要求整个社会、整个世界的生产力普遍地极大提高(具体要求到每个商品上就是使其内在价值趋向于零),从而实现使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最小。靠大多数人的不好生存而获得的最大生存,这对人类整体来说不可能是真正“有好处的价值”。但是由于它能够带动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它也是实现真正的价值本质之理想的必由之路。

在价值规律的静止状态,我们没有遇到价值如此复杂的情况,这里,只要将价值(以一定有用物品、使用价值的名义)“创造”出来,它就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出去。此时,人的劳动物化为价值,一方面创制了一定的有用物品,另一方面人也从中(从这种价值实现中)获得了生存必需品。因此,“创造价值”是一个很崇高的事情。但是在价值规律的活动状态,我们看到了价值的极端复杂的情况,在这里,“创造价值”甚至不再是值得崇敬的事情,因为,如果你仍然象从前那样以粗放的、耗费十分大的方式来生产,那不仅不能够“创造价值”,反而可能给你自己带来坏事。在此我们看到了一种十分无情的现实:一个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东西不再一定有人要,其产品中凝结的、因此劳动者自己的价值未能实现出来,到时劳动者自己的生存都成了问题。此时的市场不再是短缺的市场,相反是过于丰富的市场,正因为过于丰富,人们才难以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从而使自己的生存成了问题。解决这个荒唐的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让劳动产品所具有的价值尽可能低、尽可能少,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努力谋取最大的“价值差”。此时,支配市场与人们的经济行为的是价值本质规律,即以最小的代价而获得最大的使用价值;而最终的目标是每一使用价值之价值趋等于零。价值等于零,这就是人类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
最后我又在想,将价值认为是:1劳动的耗费,2使用价值,3交换价值;这三种观点都有相应的合理性。而一般人莫不将价值理解为交换价值,即一个商品在市场上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不管它自己到底凝结有多少劳动),因此在人们看来,一个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会有不同的价值。而劳动的耗费(也包括资本的价值成份在内)也确实构成一个商品的价值,否则它在市场上非要坚持一个最低的底价干吗?对于使用价值,没有一定思考能力根本上难以将其与价值区分开来,因此我们经常看到无形中将商品的有用性质看成是价值的情况。虽然价值的这三种情况是那样的不同,但令人感兴趣的是,我的价值本质思想“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却能够很好地概括包含了这三种情况。比如,对于1“价值是劳动的耗费”,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小代价”,所谓代价就是指人类劳动的代价,只是在此更明确指出了“劳动耗费”必须是最小的,而不是“劳动耗费越大其价值就越大”;对于2“价值是使用价值”,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大生存”之所指,因为要获得生存,就必需有生存物品,并且在此也明确指出了“使用价值”最大性的要求(通过生产率的提高而实现);而对于3“价值是交换价值”,前面已经指出了交换价值的产生之处,就是商品的“社会价值”与其“个别价值”的差,只有这个差才表明商品在交换过程中的利润,差越大,利润就越大。这个“两端差”与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又是那样相似(前面已经提到过);实际上,如果狭隘地理解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也就可以得出: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利益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在此没有明确指明这个“利益”是使用价值(有用物品)还是钱。因此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将众多价值观念连结在一起了,这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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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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