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电子商务与税收的研究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比,具有交易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等现实优越性。同时,电子商务还具有增加商贸机会、改变商贸模式、带动经济变革等潜在的优越性。
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很大,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创造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可分"硬"、"软"两类。"硬"条件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信息化程度,这是首要条件。现行的电子商务是基于因特网的,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一个好的网络平台,就谈不上什么电子商务网络的容量、速度、特宽、互联互通的情况/以及管理的有效程度,却关系到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转。"电子商务一方面构成国良经济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又取决于企业化、政府信息化和家庭信息化的发展程度。企业内联网、外联网、网际网的发展至关重要。
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又一个"硬"条件。电子商务涉及商务谈判、资金划拨等重要事宜,网络运行必须安全可靠,保证不出差错。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网络的外部安全和内都安全。需研究开发商业密码及其技术;加强密码的管理。应防范网络人侵行为,使电子商务有个安全可摧的环境。用户身份识别和认证、电子支付系统、货物配送系统等,也都是发展电子商务必不可少的"硬"条件。
电子商务"软"条件包括:一是法则与政策、标准与规范。电子商务有特殊的交易规范,启动电子商务要从新建的法律、法规,制定必要的规则入手,既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又要符合国际需要,各国对此都非常重视。我国正在起草框架。二是政府约有效管理。电子商务能否成功既取决于企业的主动性,又取决于政府的协调管理,特别是政府与企业的有效合作。政府部门按照电子商务发展规律来管理,以保证商务的信誉度与灵活性,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
此外,知识产权与信息的保护、信用和信誉、人才的培养,也都是发展电子商务的"软"条件。
税收的征收和缴纳是屯子商务的难点。税收的征收和缴纳问题实际上是税收征管问题。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进行、跨国进行,很难确定交易地点,这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一是国与国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二是一国之内不同地区的税收分配问题。
发达国家驾非发达国家是不一致的,发达国家是居民地原则,即居民管辖权,国家把正在国内居住的所有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全都收入都予以征税,而对非居民在国内的收入则不予以征税,发达国家通常是正的国外收入净值,这样使他们税收收入最大化。
而非发达国家是实行税源原则,即收人来源地管辖权,以经济活动场所为准,对其领土内的所有收入予以征税,而居民在国外取得的收入不纳税;因为发展中国家往往有大量国外投资,实行这一原则可以使其税收收入最大化。不同的经济组织对上述两原则也有不同的偏向,如经合组织和联合国经济组织分别偏重于居住地原则和税源原则。
电子商务则要求混合采用这两种原则,建立公平、合理的税收条约体制,为国际税收体制奠定基础。如何建立对发展中国家符合公平原则的国际税收分配体制是要从本国利益出发,通过谈判来争取。而美国对电子商务采用零税率决税的立法,对发展中回家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要逐步适应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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