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损益会计的比较
(二)我国损益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损益表的基本格式做了统一规定。其主体部分各项目为: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
损益表的附注部分有如下非常项目: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3、会计政策变更增(或减)利润总额;4、会计估计变更增(或减)利润总额;5、债务重组损失;6、其他。
(三)比较。
1、两国损益表项目都分为营业利润和非营业利润。
2、营业利润的含义不同,我国营业利润的范围比加拿大小。如加拿大“投资收益’作为“中断经营和非常项目前的损益”,也即投资收益属于营业利润;而根据我国损益表的结构,投资收益是非营业利润。
3、我国的营业外收支与加拿大的利得与损失不尽一致。加拿大将利得与损失按其是否符合非常项目划分为非常项目和正常项目,正常利得和损失就属于企业营业利润的计算范围。因此,我国的某些营业外收支项目可能是加拿大的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
4、我国损益表项目的规范性更严格,加拿大只是从大类上规范损益表的项目。在填报收入时,我国准则规定必须按业务性质分别列示;加拿大则允许将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经营租赁收益等合并列示(分项信息在附注详列)。在费用方面,我国严格划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加拿大则将销售费用与一般管理费用合并列示,而将拆旧费、利息费、汇兑损益单列。
5、我国损益表只列示非常项目前的净收益,而中断经营、非常项目损益及会计政策变更和其他项目则作为损益表的附注列示;加拿大则需在损益表上分项列示上述项目的净影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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