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创人才资源价值会计—不预测 唯实际
3 .亏本企业的约束与激励。亏本企业,则以现亏额,作为新任经理受托责任量度,扭亏者奖,继亏者罚甚至撤职。其扭亏数,也是创新劳动价值,也应按扭亏数的一定比例,奖励管理人员与创新劳动者,以便扭转颓势。
4 .直接奖给股票好。当按m或创新劳动价值一定比例,奖励有关人员时,不奖给现金,而奖给股票更好。持股者马上成为企业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实实在在,没有半点虚幻,奖得准;下年度再创△m,再按一定比例奖给股票,创新不已,奖给股票不已,企业欣欣向荣,创新劳动者先富起来;而且你把企业经营好,股票价格上涨,有人买,社会又给你更多回报。这样奖励,就把人才与企业兴旺,更加紧紧联系在一起,更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既可激励国内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住人才,又可吸引国外高科技华人回国,为华夏献才智。
5 .迈进世界经济强国行列。有超额利润企业、短少社会平均利润企业、亏本企业,都在原有水平上,进行约束与激励,努力创新科技与管理,提高生产力,保证所有企业都有创新劳动价值;那么,一马当先,万马奔腾,“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可望在不久的将来,迈进世界经济强国的行列。
(三)人力资源价值在利润表中的反映
可在利润表增列“补充资料”部分,提供与上述计算有关的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短少企业亏本企业
营业利润(或亏损)600 400 -100
其中:社会平均利润(计划数:500)500上期380上期-110
超额利润(或创新劳动价值)100 20 10
其中应交所得25 5
盈余公积0.5
按资分配22 4.5
按劳分配52.5 10.5 7
根据“补充资料”的有关数据,可得到两种信息:(1)有m企业,关于m的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2)短少企业或亏本企业,关于“创新劳动价值”的计算与分配。
(四)要突出“人才资源价值会计”思想
有△m的企业,先以作为经理受托责任的量度,少罚超奖,进行“两步按资分配(+△m红利),两步按劳分配(v+△m奖金)”;短少的企业,以目前营业利润作为责任量度,增利奖,减利罚,仍可能有“两步按资分配”和“两步按劳分配”;亏本企业,以现亏额作为责任量度,扭亏奖,继亏罚,没有按资分配,只有“两步按劳分配”。这样对人力资源价值v、、△m三指标,进行全面的核算,就是最科学的“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其中关于m的计算与分配,以及短少企业或亏本企业关于创新劳动价值的计算与分配,应更明确地称为“人才资源价值会计”,是重中之重。
三、不要盲目照搬西方会计
(一)预测人力资本价值入股法不科学
1960年,美国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首先提出“人力资本投资经济理论”。1964年,美国赫曼森(R.H.Hermanson)提出“人力资源会计”问题,他认为人力资源构成了大多数企业最有效的经营资产,为使财务报表更加完善,对经理人员更加有用,其内容应当包括人力资源。
上文已经说明,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主要是指创新劳动者所创m(或创新劳动价值)的计算与分配而言,应反映于利润表。但由于美国是“等式说”的故乡,坚持“资产负债表——复式记账——资产负债表”理论体系,所以,就误认为“人力资源构成了大多数企业最有效的经营资产”,应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于是,40多年来,一直在琢磨如何预测人力资本价值入股,作成“借:知识资产,贷:人力资本”的分录,反映于资产负债表(即将恒等式扩展为“物质资产+知识资产=负债+物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以便日后与物力资本一起,参与税后笼统“利润”分配。这完全是虚构,其缺陷如下:
1 .预测公式复杂,预测不准,风险大。为了预测人力资本价值,通常是采用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企业未来收益折现法、非购入商誉法等等,其计算公式都很复杂;而且预测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高价入股后,很可能有些人无所作为,使人失望,甚至把企业搞垮,风险更大。
2 .分配不准,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假设,当某企业的员工无所作为,只是进行简单再生产,实际上仅获得社会平均利润时,员工与物力资本所有者,都只能取得社会平均收入(最低收入)。但由于会计只提供一个笼统的“利润”指标,而不知这次实现的利润,仅仅是社会平均利润;那么,当员工已按月领工资(维持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最低收入)之后,再按所持股份参与税后净利润的分配,就分得了不应得的钱,而物力资本所有者得不到最低的社会平均收益。
又假设,某些未持股员工,自发地艰苦钻研,创造某种科学技术,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时,也由于会计只提供一个笼统的“利润”指标,而未将其中“超额利润”分离出来;那么,创造超额利润者分不到一文钱,而被无所作为的持股人员,从税后笼统的利润中分走,很不合理。这样糊糊涂涂地分配,起不到激励员工努力创新的作用。
3 .不符合劳动价值学说。活劳动(人力)与物化劳动(物力)的区分,是劳动价值理论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劳动者必须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物质财富),生产资料是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但它不创造价值,而只是将其物化劳动价值,逐步转移于产品中,构成产品成本c,并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唯有活劳动才创造“常规劳动必要价值v”、“常规劳动剩余价值”与“创新劳动剩余价值△m”。
资产与资本是“物化劳动”,是指固定资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现金等项而言,其中包括,支付工资后,物化于产品成本中的常规劳动必要价值v.唯有与△m这两项活劳动,虽创造于生产过程,但实现于销售过程,应在利润表中反映。那么,预测创新劳动者未来可能创造的“创新劳动剩余价值△m”,将其“物化”为“知识资产”与“人力资本”,则是“指鹿为马”,混淆了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界限,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而且把“人才”,视为“最有效的经营资产”,也降低了“主人翁”的地位。
总之,理论上说不通,实践中行不通。我们千万不要盲目推行这一预测法。
(二)股票期权制不理想
股票期权有激励型与酬劳型之分。
实行“预测人力资本价值入股法”时,要采用酬劳型“股票期权制”,即先按预测人力资本价值“授权”,借记递延酬劳成本(即“知识资产”),贷记股票期权(即“人力资本”),反映于资产负债表,然后分期转入“工资”帐户;在规定的年限内“行权”时,借记股票期权,贷记股本与资本公积:“弃权”时,视为对公司捐赠,借记股票期权,贷记资本公积。这套办法的缺点:一是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范围、标准与数量,难以确定;二是虚构授权记录,然后作行权、弃权记录,难理解。
激励型股票期权,没有预测人力资本价值入股的记录(即授权日不作记录);按授权日股票市价行权时,借记现金,贷记股本与资本公积。实际上,在此之前,还有两笔记录,一是当企业净利润有所增加时,按一定比例提取激励基金,借记利润,贷记激励基金;二是行权时,企业将激励基金奖给持股者,借记激励基金,贷记现金;然后才是持股者将此款购买企业股票的记录。这较酬劳型好,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按笼统净利润提取激励基金,提不准;二是预先授予期权,授不准。
利润分块责任制较激励型股票期权制更好。第一,不是按“净利润”(+△m),而是仅仅按△m(或创新劳动价值)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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