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互动:一种框架分析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结构;内在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工商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体系(OECD,1999)。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结构两部分。所谓内部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三方面形成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在于,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最终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吴敬链,1994)。所谓外部治理结构是指与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司外部管理与控制体系,它们提供企业绩效的信息,评价企业行为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好坏,并通过自发的优胜劣汰机制激励和约束企业及其经营者。一般认为,外部治理结构包括:外部市场治理机制(即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外部政府治理机制(即政府对一、二级市场的管制)以及外部社会治理机制(即中介机构的信用机制)等三个方面(冯根福,2001)。
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应,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面向内部用户(比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内部会计信息披露以及面向外部用户(比如广大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等)的外部会计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与运行过程中,会计信息披露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一、内部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信息披露
在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Agent),另一方称为委托人(Principal)(张维迎,1997)。我们认为,在公司制企业框架下,经理层掌握着公司经营的全面信息,包括利好消息和不利消息两个方面,而董事会掌握企业信息的多少则取决于经理层向其披露信息的多寡,以及自身付出信息搜集成本的多少。显然,经理层相比董事会具有信息优势,从而董事会成为委托人,而经理层成为代理人①。
(一)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形成机理
在给定信息对称的假设下,经理层的行动是可观测的,这样,董事会可以根据观测到的情况(比如:创造性工作抑或常规性工作、工作努力抑或偷懒等)对经理层进行相应奖惩。那么,董事会可以设计任意的“强制合同(Forcing Cont-ract)”。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董事会与经理层都是严格的风险规避者,则最优风险合同要求每方各承担一定数量的风险,此时,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报酬支付方式表现为固定报酬+有风险报酬(例如股票期权,绩效工资等)的有机配搭;如果董事会是风险中性者,而经理层是风险规避者,相应的报酬支付方式为固定报酬;如果董事会是风险规避者,而经理层是风险中性者,则相应的报酬支付方式为有风险报酬。由此可见,在对称信息下的最优合同安排完全取决于参与人的风险类型。由于努力水平是可以观测的,上述无论哪一种安排都是有效率的。
事实上,当董事会不能观测到经理层的努力水平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激励合同将变得十分复杂,它不可能如信息对称条件下那样仅仅由参与者的风险类型决定。董事会必须想方设法获得经理层行动的全面信息以便合理地确定经理层报酬支付的金额。从而,就必须建立起经理层向董事会进行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机制。通过正式的会议形式或非正式的个人交流以及经过恰当授权的直接财务数据获取等方式,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投资状况、经营风险、预期盈利等信息传递给董事会,使董事会能够对经理层的管理决策及其后果有充分的了解,以便纠正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进而可以按照各自的风险偏好确定动态的最优风险分担合同。威廉姆森(Williamson,1985)指出,公司治理的效率取决于董事会的独立性及信息获取能力之间的替代程度。在给定董事会独立性的前提下,通过内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董事会的信息获取能力显然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必然选择。
(二)内部治理结构框架下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实现
1.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为了使董事会正确决策,确保董事真正“懂事”,应建立起灵活多样的内部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既可以采用定期召开董事会的方式,要求经理层对公司的重要信息向董事会披露,也可以采用临时召开董事会的方式,就公司面临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董事会成员还可以深入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通过实地走访,获取公司经营的第一手信息;双方信息交流的方式既可以是报告式,也可以是答辩式;信息交流的载体既可以是纸介式,也可以是电子网络式,对于有条件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公司局域网及时发布公司的各项信息,并进行加密,授予董事会成员最高权限,使其能够在第一时间浏览公司的最新会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2.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与外部会计信息披露有所不同,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更为集中、突出。重点在于经理层的意见与讨论方面,具体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诸如:流动性、资本来源等)、经营成果(包括实际业绩与预期业绩两个方面)、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的因素、投资状况、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方案、营运战略、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人力资源状况及改进方案、研发状况、经营费用的控制情况、营销策略、销售渠道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等。
3.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控制机制
由于董事会掌握着经理层的任免权、报酬决定权,加之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合作特征体现为有限次的重复博弈,经理层倾向于主动、全面、真实地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期的各项会计信息及相关信息。与此同时,董事会还可以通过以下程序监督经理层的内部会计信息披露行为:其一,董事会成员可以咨询有关外部独立专家(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获得公司所处行业的共同性信息,依此来判断经理层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其二,董事会成员也可以深入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通过实地走访,与公司员工进行广泛的非正式沟通,获取公司经营的第一手资料,并将其与经理层所报告的信息进行对比,从而对经理层的内部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做出合理的评价。其三,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构建通畅的内部信息传递系统。上市公司应努力加快内部管理的信息化过程,最终实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流。具体的构想是:内部各部门均建立独立的信息系统,能够实时提供本部门的最新信息;所有系统均采用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并与信息披露系统相连接。通过适当授权,信息披露人员可以实时查询各系统的各项最新数据,并可以按标准化格式将其加工为待披露信息;这样,就可以极大地缩短会计信息生产与会计信息披露之间的时间间隔,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二、外部治理结构与外部会计信息披露
(一)外部市场治理机制与外部会计信息披露
外部市场治理机制是相机治理和接管收购的有机结合。所谓相机治理(Contingent governance)主要是通过控制权的争夺来改变既定利益格局,控制权掌握在谁的手中依靠对某一随机变量的可确信的认识;而接管收购则意味着第三方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原有的利益平衡格局被彻底打破。这两者均与外部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密切的关系。下面试分述之:
通常一个完整的相机治理程序包括三个要素:相机治理的主体、信号以及相机治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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