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准则模式
可以看出,会计核算制度从形式到内容,都可以是而且应当是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作静止的理解是片面的、有害的。
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制定会计准则。我国的会计准则由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具有制度型会计准则的特点。很显然,我国的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都是关于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范畴,它们解决的均是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问题。也就是说,它们的实质和作用是相同的。这就是一般理论意义上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
三、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准则模式
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采用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作为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范畴和形式,以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为主体的会计核算制度早已成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倡导、制定会计准则,1992年1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1997年起开始陆续颁布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会计准则又成为我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一种新的范畴和形式。
我国使用会计准则这种范畴和形式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一,突破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建国40多年来,我国主要以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虽然随着我国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过一些改革,但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而通过倡导和制定西方国家流行的会计准则,可以突破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第二,通过倡导和制定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会计准则,推动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第三,便于将分散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按照自身内在的逻辑系统化,提高会计核算制度的稳定性和科学性。
目前,除了企业会计准则已成为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规范的范畴和形式外,一直为我国会计工作者喜闻乐见的会计核算制度仍作为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规范的范畴和形式存在着,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业户会计制度》等。
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核心内容的会计核算制度在我国仍有必要继续健全和发展,并使其成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理由是:第一,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受大陆法系法律特点的影响,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一般制定得比较详细、具体,如法国的会计总方案制定有详细的会计科目表;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相对较小,如法国和德国均规定了一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格式,这和英美法系国家明显不同。第二,中国属于集体主义文化,对不明朗因素反映强烈,人民偏重于遵从统一的制度,对没有详细、具体的规范感到不安,会计专业判断相对不受重视。第三,从总体上看,会计专业教育水平低,会计专业判断能力较差,需要有一个详细具体的操作规范。第四,从现有的会计准则模式来看,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形式,对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和经济的国际交流和交往,没有不利的影响,只要某种会计准则的形式适合本国国情,就理应得到肯定和发展。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模式将是:成典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核心内容的会计核算制度的有机结合。我国成典的会计准则将由陆续颁布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它和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核心的会计核算制度是互为补充的关系。“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财务报告的原则、方式和方法,一般须打破行业的界限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方式和方法,依据“行业”特点所作的具体运用,可操作性强是它明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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