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会计准则质量
(二)建立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心致志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在建立会计准则的初期,将制定会计准则的重任赋予财政部会计司是正确的。但是,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看,一方面,长此以往,会计司在力量上将难以很好地兼顾到经济活动所具有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国家证券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学会等都有可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产生影响。为此,在我国,应成立由会计及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组成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司会计准则制定之职,以发挥其专业、知识、人力优势,并且在会计准则委员会之下,设立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新问题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及经济事项进行研究规范。财政部会计司保留对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监督权和否决权,不再承担会计准则的具体制定工作。
(三)加强会计教育,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正确地解释、有效地执行会计准则。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是一个严峻的现实,在如此基础上,纵然会计准则完美无缺,其实施效果即会计准则执行质量也是令人忧虑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切实加强会计教育,在办好正规会计教育的同时,尤其要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的法制及道德教育也是不可缺少的。
(四)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对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会计人员回归于企业,以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实务和行为,除了会计人员素质低会导致会计准则执行质量下降外,出于各种考虑,一些企业会计人员可能会违背会计准则的规定,人为地歪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必须借助注册会计师的功能,对会计准则的执行进行社会监督,借以进一步约束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
上述四个方面不可偏废,构成一个完整体系,其宗旨就是控制、保证、提高会计准则的整体质量。
关于会计准则的质量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的内容也是多方面的,如会计准则质量成本等,有待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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