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会计准则比较及启示
一、英国会计准则的内容和特点
(一)英国会计准则的概况
IASC的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的GAAP是世界范围内应用较为广泛的两套会计准则。许多国家的证券交易所,同时接受外国上市公司按这两套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英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IASC的总部就设在伦敦,而且英国长期担任着IASC的主席或秘书长,在IASC中一直充当着主要角色。至于英国GAAP的去向,英国会计准则理事会(ASB)在趋同方面的策略是什么,目前还不明朗。根据欧洲法律,欧洲的上市公司从2005年起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IAS)。英国贸工部已经宣布上市公司在编制个别会计报表时也可以采用IAS.从2005年1月起,英国的其他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也可采用IAS编制其个别及合并报表。欧洲的政府部门、会计职业界和经济实体,都比较倾向于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二)英国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会计准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准则包括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解释性公告、实务指引等文件,而狭义的会计准则仅指具体会计准则。如,从广义的会计准则理解,英国会计准则主要由几个部分组成:(1)财务报告原则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简称原则公告。实际上是一份制定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相当于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等文件。原则公告为制定和评价会计准则以及为关心准则制定程序的有关人士提供了一个实用的、内外一致的参考框架。(2)具体会计准则。英国具体会计准则(或狭义的会计准则)目前实际上是由“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SAP)和“财务报告准则”(FRS)两部分所组成。英国目前的具体会计准则共二十八项,由九项SSAP和十九项FRS所组成。(3)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ASB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就开始研究关于“小型报告主体会计准则”(Financlal Reporting Standard for Smaller Entities,FRSSE)的问题,ASB出台小型报告主体会计准则(FRSSE)对小型报告主体设立了严格的确定标准,并不适用于以下报告主体:大中型公司、集团和其他报告主体;上市公司;银行、建筑互助协会或保险公司等。(4)紧急问题工作小组“摘要”(UITF Abstracts)。即是由ASB发布的关于“紧急问题工作小组”对某些特殊问题形成的一致意见的摘要。制定和发布UITF摘要的主要目的是:当现有的会计准则或有关会计立法对某些重要会计问题的处理存在矛盾时,对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处理方法形成一致意见。至今,ASB已陆续发布了二十多项UITF摘要。已发布的UITF摘要只要没有被新的会计准则所取代或被取消,就必须如同遵守SSAP与FRS那样被遵守。
(三)英国会计准则的特点
虽然英国追随美国制定会计准则,但是英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并不完全相同。与美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相比,英国会计准则大致上有几个特点:(1)“真实和公允的要求”至高无上。在英国,“真实和公允的要求”是至高无上的(The True and Fair View is Overriding)。它是财务报告的指导思想,也是对财务报表的最终测试,它对英国的会计实务具有强有力和直接的影响。财务报表只要能够提供真实和公允的观点,有时可以背离会计准则的要求,甚至可以背离英国《公司法》中的有关会计要求。(2)会计概念清晰明确。美国会计准则通常被称为“公认会计原则”。由于历史的原因,“公认会计原则”是一个十分混杂和含糊不清的概念。美国在“公认会计原则”中经常将“原则”、“实务”、“规则”、“惯例”、“方法”、“程序”等概念相互混淆,这种情况曾受到了查德菲尔德教授等人的严厉批评。与美国的做法不同,英国会计准则所使用的各种概念是比较严谨和明确的。(3)重视法律环境的制约。在英国1948年的《公司法》中,已经提出了财务报表必须符合“真实和公允的观点”的要求;而随后修订的《公司法》则逐渐规定了财务报表的形式和内容;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虽然开始仿效美国,通过民间团体制定会计准则,但是在英国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求会计准则与法律保持一致,这一点也就成为英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显著差别之一。(4)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协调。关于这一点,在英国《会计准则前言》中也作了说明:“在制定财务报告准则时,已适当地考虑了国际方面的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支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协调国际财务报告的目标。作为这种支持的实际行动,在每一项财务报告准则中均设立了一个小节,说明在处理相同课题时它与国际会计准则(IAS)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守财务报告准则就能自动地保证遵守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
二、中国会计准则的特点
中国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既借鉴和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成功的经验,同时也充分地考虑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即中国国情。会计准则是一种经济现象,我国会计准则的特点是由我国的会计环境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政府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起主导作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较大;另一方面是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会计人员普遍认同由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2)会计准则具有突出的政策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中国会计准则的政策性,主要是指中国会计准则制定与颁布的政府基础、政府部门的关注和政府经济的影响。就全社会而言,国家投资在企业资金来源中占主体,决定了政府必然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体现其意愿、发挥主导作用。因此,中国会计准则的政策性,反映了浓厚的国家利益色彩。中国会计准则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主要是指我国的会计准则呈其会计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且由财政部直接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和权威。(3)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非上市公司在相当长时期内仍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二,在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规范,以会计制度为具体规范。(4)会计准则目标呈多元化。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的需要”。这实质上确定了我国会计准则的三重目标结构,即会计准则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投资者、银行、银行外的其他债权人、国家税务部门、企业管理阶层、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等。(5)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具有三个层次。从我国目前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来看,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会计准则,包括会计准则所运用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第二层是具体会计准则,它是会计准则体系的主体,是对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具体、恰当的规范;第三层次是会计准则指南,它是对具体会计准则的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