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担保业会计制度框架的改进研究
或有负债的不确定和计提资本减值准备的灵活性,使担保公司的各种风险提示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偏差,且往往偏向于显示比实际情况小的风险状况,不能及时发出风险警示,也不利于监管当局及时了解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从而遏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六)税后提取风险准备金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提取风险准备金之前,税收部门收取担保机构33%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担保机构才能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这种税收制度不利于担保行业的长期发展。
(七)会计监管
担保机构是专门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组织,在我国尚未纳入金融机构的范畴,但是其业务活动涉及大量的融资,且具有信用放大的功能,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使其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规范运作,严格控制风险。
三、中国担保业会计制度的完善趋势
(一)关于会计制度规范的问题
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担保行业来说都不是完全适用的,尤其是担保机构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严重制约着我国担保业的发展。所以,针对担保业制定一部《担保机构会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这将有助于担保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和壮大,也将有助于担保企业建立规范的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
(二)关于或有负债的问题
或有负债是担保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是他人了解该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财务状况、风险大小的重要信息,按照重要性原则理应进行核算,并降低或有负债的确定标准,而且要在会计报表中充分披露。
(三)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必须明确,可以按照不同担保业务的风险大小和违约水平等规定不同的计提比例,形成一个完整的计提制度框架,其中的关键是资产的分类。另外,应加大地方政府对于政策性担保的扶持力度,完善担保机构政策性资金补偿机制。
(四)关于风险管理的问题
从会计制度上来看,缺乏适合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办法以及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是制约担保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风险控制指标的设计必须合理,计算必须准确,要从各个方面全面地反映担保机构的风险状况。应完善担保公司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和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督。
(五)关于税收优惠的问题
担保机构最希望得到的税收优惠是税前提取风险准备金。这需要根据具体业务风险大小的不同形成一整套的计提比例体系,并建立在合理稳健的资产分类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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