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应当是评估基准日内在符合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下,市场上能够合理形成的最可能价格。市场价值是卖方能够合理获得的最好价格,也是买方能够合理获得的最有利价格。市场价值评估明确排除了由于某些特殊条款或特殊情形所造成的价格上升或下降。这些特殊条款或特殊情形包括不正常的融资和反租协议、由任何人士提供的与交易有关的特殊补偿或减免以及任何形式的特殊价值。资产的价值是一个估计的数额,而不是事先确定的或实际的销售价格。价值是评估基准日内,符合市场价值定义的交易行为在市场上能够实现的市场期望价格。
被评估的市场价值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由于市场及市场条件会发生变化,评估价值在另一时点可能是不正确的或不合适的。价值量仅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真实市场情况和条件,既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前,也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本定义假设销售合同的履行和资产的交换同步完成,并且不会引起价格的变化。
市场价值的实现是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如母子公司、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交易,这种特定或特殊关系会导致价格水平不能客观反映市场特点或由于特殊价值因素引起价格上涨。市场价值的交易假定为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资产应当以最恰当的方式在市场上予以展示,具体的展示时间应根据市场条件不同而发生变化,但应当使该资产能够引起足够数量的潜在购买者的注意。展示时间须在评估基准日之前。
四、启示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并不是同义词,虽然有时会计师和评估师会交替使用这两个术语,但在实践中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区分,认识到两者的不同,避免应用上的混淆。
(一)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
1.资产使用的假设不同。市场价值假定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而公允价值是假定资产处于交易时的特定状态,不一定是最佳使用状态。
2.资产的市场营销期不同。市场价值要求资产要有充分的市场营销期,而公允价值不能满足市场价值所要求的进行正常清理的充分时间。在市场价值的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在充分和自由的市场进行展示,且应持续一个合理的期间并且具有合理的公开性。这种展示假定发生在评估基准日前。
3.市场假定不同。市场价值的实现是假定在一个公开和竞争性市场上,而公允价值对此并无严格的要求,只需双方认可。实现市场价值的市场可以是国际性的市场或地区市场,市场可以由许多买方和卖方组成,或者只有数量有限的参与者。为公开出售而展示资产的市场不得是限制性或压缩性的市场。为保证交易的合理性,市场价值所取的未来收益预测、折现率等重要参数均来自于市场,反映市场整体对未来收益、折现率的观点,而不是仅从某个市场主体角度出发形成的相关价值和个别资产的价值。而公允价值则要求交易双方参考了市场信息后最终协商的价格,并不限定在公开和竞争性的市场上,即使是限制性的市场,双方在考虑到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达成的协议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4.采用的方法不同。市场价值的确定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在严格条件下也能用以评估市场价值,即评估中采用的数据、参数等都源于市场,而公允价值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还可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法等。
5.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同。市场价值是资产评估师根据特定的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择适当的评估假设,通过资料的搜集、检验,并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等特定的手段,分析判断资产的价值;而公允价值是资产交易的双方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得到的双方均认可的资产价值表现形式。
(二)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联系
评估的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二者有密切的联系,成功和正确地评估市场价值是交易双方当事人都认为合理并被认同的价值,因而评估过程中应从交易双方当事人角度考虑资产价值问题,可以以公允价值为参考。交易双方当事人面对被交易资产,大体上是从三方面来判定其价值的:(1)从收益角度来判断,考虑被交易资产能为购买者创造多少未来的收益; (2)从成本角度来判断,考虑从市场上获得同类资产所需支付多大金额的费用;(3)从市场角度来判断,考虑从市场上获得同类资产所需支付的价格。如果交易双方基于上述考虑而得到的资产价值认识一致时,直接的交易即可达成;如果交易双方有交易的愿望,但限于双方不同的立场,或因不具备专业知识,不了解足够的信息等原因,而对被交易资产的价值认识不一致时,即会聘请作为中介服务行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其提供一种估价意见。此时,公允价值就以评估的市场价值作为计量的基础。正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0年3月公布的第40号国际准则“投资性不动产”中指出:投资性不动产的公允价值通常是其市场价值。
无论是市场价值还是公允价值,都引入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即将“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作为资产的价值。在经济学中,人们一般认为,过去的数据对于管理当局和投资者做出的将来决策是不重要的;在这种决策中,当前的数据以及将来的预期价格更有意义。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不确定事项的增加,经济价值的观念会在会计计量和资产评估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市场价值还是公允价值,都充分地考虑了市场因素的影响,考虑了资产的效用,考虑了市场中供求关系对资产价格的影响,以及有效购买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与经济学中的价值不是同一概念。经济学讲的是价值的决定,说明的是价值产生的源泉,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它是资产作为商品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应该说明的是,资产评估价值并不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否定。从根本上说,资产的评估价值是以马克思所定义的资产价值为基础的。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使得资产的价格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于是,资产的评估价值类似于资产的价格,但又不能等同于价格,因为实际价格的形成是在具体的条件下(如市场条件、供求关系等)实际形成的结果,资产的评估价值则是模拟市场过程的结果,还不是实际发生的结果,即资产的评估价值实际上是一个模拟市场价格。
因为资产价值是由市场中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决定的,所以资产价值是一个经济上的概念,它反映了资产与买卖双方之间的货币关系。资产价值是通过资产的所有权或因资产的使用所带来的未来收益权的交换而实现的。
资产价值不是一个静态的、性质不变的概念。任何资产的价值都依赖于许多变化的因素,如买卖双方的力量、总体的经济环境、资产的潜在用途、评价的时间、资产的区位等。因此,资产价值并不是一个确定值,它反映了在某个特定环境下有关资产利益双方的市场观念。在不同的评估时点,资产所处的特定环境不同因而价值不同。同一时点,由于评估目的不同,资产的用途和市场环境不尽相同,因而出现了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因此,在评估过程中不能直接使用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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