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院校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创新
2.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工作责任的划分及界定。(1)资金收支活动的主体。虽然二级单位(部门)创收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移交了,但资金收支的使用权没有变,二级单位(部门)按学校规定的资金拥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所有的创收项目活动及收支活动都由二级单位(部门)自行决定,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干预。(2)资金权的主体。二级单位(部门)的资金集中以后,会计核算中心履行的是代管职能。要了解二级单位(部门)还有多少资金,可以通过资金结算手册或直接到会计核算中心查询,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二级单位(部门)所有,发生转移的仅仅是资金的保管权。(3) 会计核算中心的权限。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二级单位(部门)发生经济活动以后提交的原始凭证,重点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以及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至于二级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经济活动凭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和管理。因此,会计核算中心主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及保密工作负责。(4)“集中与分级”管理的内容。集中不是权力的集中,分级不是分散,集中与分级是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的关系,是宏观和微观的有机统一,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是高校全局收入和重大项目收入资金调度的统一,事关高校师生的共同利益。分级管理的要素是高校二级单位在不违背政策法规和学校宏观计划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本单位得到充分的发展,使每个教师的正当利益得到体现。
四、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任务
高校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的核心问题是效益问题。会计核算中心的综合效益集中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和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要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就必须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不断强化筹资功能,并把“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作为财务管理的中心任务来抓。经济体制改革为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提供了动力,但是,另一方面教育事业的不断扩大又为高校筹集资金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会计核算中心要积极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目前,高校可利用现有的设备和科学技术进行咨询服务、开放实验室等各种有偿服务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进修班等办学活动。会计核算中心在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的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开辟筹资渠道,并且促使高校筹集资金渠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总体上说,高校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体制要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一方面要坚持学校对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的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同时调动校内二级单位理财的积极性。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要进一步集中全校的财力;另一方面又同时下移财务管理权力,扩大二级单位(部门)自主理财空间。一级核算,二级管理其实是试图在两种财务管理体制中找到某种结合点,一方面是实行分级管理,赋予二级单位(部门)一定的财务管理权力;另一方面不允许二级单位(部门)单独设置财会机构,二级单位(部门)的全部收支必须集中在校级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核算中心机构监督之下,以集中全校财力。
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内部控制,加强监督与服务,应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规定,结合中心和二级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关、必要的办法和规定。如:一是中心岗位职责。中心可根据业务需要,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方式,但从中心领导到一般会计工作人员都必须明确到岗、到位,从会计业务岗位到管理岗位,都应职责分明。二是报账员岗位职责。二级单位报账员的岗位是负责衔接本单位和中心财务关系往来的重要环节,对其要求须具备一定财务知识,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学校的财务制度等,同中心会计人员一样二级单位报账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也必须明确。三是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及查询制度等。为了规范工作秩序、衔接好各会计岗位之间的关系,还应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工作行为准则等。四是监督与服务制度。监督是为了加强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服务应寓于监督之中,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将有力促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行为规范。
参考文献:
1.童道友。财务集中核算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杨庆英。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评价体系的构建。理财者,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