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要求
四、 企业行政管理的第四个特点,在于要比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来得灵活。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中所采用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图表等,与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有一定距离甚至严重脱节;为了照顾方方面面的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quot;,一般都有较长时间的延续性,有的甚至几十年一贯制的老面孔。因此,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往往不可避免地带有保守、僵化、死板、生硬、不近人情、不合时宜等特点。而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常进行变革、增删、剪裁、变通,因而带有很强的灵活性,比较能符合时代的发展和公司实际。
五、 企业行政管理的第五个特点,在于它"为企业的前线服务"的色彩比较明显。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在企业中比较"低调",不象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那样往往高高在上,趾高气扬。当然究其实质而言,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也应该是为企业、为社会、为民众服务的;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政府机关距离每个具体的服务对象比较远,受到服务对象的影响和制约都比较间接,客观上就使这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往往被"异化"、被颠倒过来了,"公仆"变成了"主人"。而在企业中,一般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行政部门为技术、业务等一线部门服务的关系一般比较明确。
企业行政管理的上述特点就给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这样一些要求:企业的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反对"为管理而管理";必须坚决摈弃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必须大力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必须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可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泥古不化、因循守旧;最后,企业行政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确立服务观念,克服老爷作风和衙门习气,切实搞好服务上来。
三、反对企业行政管理中的 "游击作风"和"衙门习气"
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完全摈弃"机关习气",完全凭主观意愿办事的"游击作风"。企业中没有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上下左右的明确分工、明确而充分的逐级授权和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或无章可依,或有章不依;凡事完全看老板或各级负责人的当时意愿,一拍脑袋决定任何大小事项,没有科学的研究、决策、落实程序;决策只凭当时灵机一动,正确与否全凭运气。机构、部门、各级负责人都形同虚设,上级对下级大小事务插手过多,搞得下属无所适从。往往是老板忙得昏天黑地,干部员工却有劲使不上;老板总觉得干部员工拿得太多,做得太少;干部员工又对老板一肚子怨气,怪老板不重视自己。这样不但无法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易于造成劳资双方的隔阂与对立。由于没有制定出成文的"公道"和"规矩",造成企业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扯皮,互相推诿;尔争我夺,辩论不休;或遇事不议,或久议不决,或决而不行,或行而不果;重复讨论,重复决定,重复劳动;朝令夕改,朝秦暮楚。企业处于一片"打乱仗"状态,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另一种倾向,是一些"机关作风"较重的企业行政管理干部,完全不考虑公司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完全照搬党政机关行政管理那一套,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繁文缛节、按部就班;清规戒律、条条框框;文牍主义、官样文章;公文旅行、笔墨官司;纸上谈兵、咬文嚼字;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脱离实际、不讲实效。这样一种行政管理,既浪费精力,又浪费时间;既浪费人力,又浪费钱物;哗众取宠,华而不实;僵化死板,不近人情;把一个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变成了旧时代?quot;衙门"。这同样造成极大浪费,降低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影响公司效益。
以上两种倾向,都是我们应当大力反对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当前条件选择合适的、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的行政管理模式,并且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以避免"游击作风"、打乱仗,提高员工士气、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但是任何企业必须时刻牢记,行政管理的目的和实质在于为企业的根本目的服务,为公司领导和各个部门、干部员工服务,而决不可本末倒置,陷入过重的"机关习?quot;,否则同样会降低员工士气和工作效率,损害公司利益。
四、企业行政管理切忌脱离实际
企业行政管理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行政管理人员对自己所在企业的业务不了解、不熟悉,管理时常脱离各部门实际,发布的规定无法推行或根本不宜推行,引起其它部门的反感和排斥。各业务部门心理上总觉得行政人员碍手碍脚,甚至是手脚太长,巴不得他们永远不要在自己的部门露面,不要干扰自己的工作;自己这方面则是除非有什么必须要行政部门帮助解决的事,否则宁愿与行政部门老死不相往来。行政人员也往往或是很知趣地尽量不去打搅其它部门,或是对其它部门有一种抵触情绪,干脆大家有事说事,没事散伙;如果再加上前面所说的"老爷作风"、"衙门习气",双方的隔阂和抵触就更深刻、更剧烈了。这样就陷入了恶性循环:行政部门对其他部门的工作接触越少,就越不了解,管理就越脱离实际;反过来,行政管理越脱离实际,就越遭受各部门的排斥,从而也就越不了解各部门情况。
为了改变这种行政管理与各部门业务"两张皮"的现象,行政部门除了要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外,更有切实效果的应该是转化职能,也就是说要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管理职能。社会上许多企业都设有企业管理部,但由于很大一部分企业管理职能往往还保留在行政管理部门,企管口和行政口二者的职能往往发生重叠和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企管部实际上只起到了一个类?quot;法规处"的作用,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并无权威;而行政部门又被削弱了管理职能,沦为"总务处"。为了避免这种互相重叠和冲突造成的互相削弱,"行政口"与"企管口"必须合而为一,要将一般企业的"企业管理部"的职能注入行政部门,增强其企业管理职能。
我认为,如果只是一般地要求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各部门业务,增强为企业第一线服务的观念,克服衙门习气和老爷作风,恐怕难收实效。因为行政人员如果没有一个切入口介入各部门的工作,会感觉"师出无名",难以着手;如果介入得比较生硬,还会干扰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引起各部门的反感和排斥。将企业管理职能注入行政管理部门、增强其企业管理职能后,行政部门深入各部门工作,就成了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事情;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所制订的管理制度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为了考察各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为了使管理能够切实有益于各部门的业务,就必须要深入、跟踪各部门业务的进展,并且与各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反过来说,行政部门在通过增强企业管理职能而深入了各部门工作之后,也就能把行政工作做得更好。比如说,由于深入了各部门的业务,对于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就会了解得更多、更深入,这对搞好人员考核和任用显然有很大助益;再如,行政管理人员在深入业务中可以从企业管理的角度为各部门出谋划策、做好上下沟通和跨部门协调等等,就能解决各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甚至起到公司高层领导都难以起到的作用;等等。这一切,显然都有利于搞好行政部门自身与各部门的协调,改善双方的关系,改善行政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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