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集团大型化的探讨
法来维护、稳定自身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并以此来获取稳定的盈利,同时在主客观条件比较成熟的情况下向其他领域渗透,以分散主业经营可能遇到的风险,
3、企业集团在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时,还应该注意,要同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相结合;要同结构调整相结合;要同完善内部组织机制相结合;要同跨国经营相结合等。
三、我国企业集团大型化发展的促进机制
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单纯依靠企业集团自身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构建企业集团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促进机制。
1、调整产业组织政策
经济增长有赖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又有赖于产业政策的促进。笔者认为,我国也应该积极调整产业组织政策和方式。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基本思路是:在每一个主导产业中选择若干个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支持,使之尽快上规模上水平,并以此为核心进行产业重组,使各地现有中小企业都能基本纳入大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体系之中,逐步形成合理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格局,而不要在全国再大量布设新厂。这样既可以使我国现有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比较快的速度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经济规模、参与国际竞争,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区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问题,较为合理地配置资源,加快我国支柱产业的发展。
2、强化银企结合
资金不足是制约企业集团规模大型化的重要因素。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却恰恰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为此,应该鼓励银企联手。扶优扶强。可实行贷款主办行制度,即在政府的协调引导下,确定企业集团的主办银行,每个企业集团与一家或数家银行结成对子。这样就为企业集团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提供了资金上的保证。
3、实行倾斜政策
美、日、韩等国在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时,无不注意通过政策倾斜来引导企业集团的发展。我国政府同样也可以采取倾斜政策来促进大型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比如国家在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指导下,对企业集团中国有资产的股权收益,可批准适当留作母公司资本公积,或者用作补充企业集团的流动资金,以确保企业集团建立不断增殖的资本营运能力;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限额内,可优先安排企业集团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计划项目,一些重点项目还可委托给有能力的企业集团进行投资建设。
参考文献:宋炳方《驾驭集团——企业集团的形成、组织与战略》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