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家与企业家团队制度的思考---基于新疆“德隆”危机的启示
所以,现代企业家应当具备这样一些基本条件:首先,企业家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就是具有异质型人力资本的企业经营者所组成的企业高管层;其次,企业家是一个团队,这个团队是由企业高管层自愿结合而成的组织,并且没有固定的组织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只是传统组织中的负责人,在团队中他们同样只是一个团队成员;再次,企业家是一种团队制度,是团队制度造就一个个有作为的管理者,并在企业形成企业家整体,任何凌驾于团队之上的企业领导者都不能被允许存在。因此,企业家不是单个自然人,而是一种造就天才管理团队的制度。 四、企业家团队制度是一种自组织制度
卡特森伯奇和史密斯认为:团队是指拥有共同的目的、目标、工作方法且以此自我约束、对其他队员负责的一小群人。【2】企业家团队是一种自组织形式。所谓自组织就是一种因社会关系而自发自然形成的人群团体,其组织成员的构成是一个相互接纳的过程,每个人都是自愿地加入这个组织的,组织内部的管理者不是独裁者,而是平等协商的领导。“团队领导是从一个团队成员的角度进行工作的”【3】。一个企业的高管层,如董事会成员,经理层班子,如果除了按法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组成一个企业经理团体之外,还能自觉自愿地组成一个相互配合、平等协商、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组织,则我们称之是企业家自组织,也就是企业家团队。企业家团队还是一种自组织制度。这就是说,企业家团队必须形成既定规则,并不是什么人想改变就可以改变的。因为人都具有机会主义倾向,一旦组织形成之后某一个人担当了领导重任,他就有可能继续强化这种领导权利并使之沿袭下去,这样,自组织的特性就会消失,团队就会逐渐蜕变为传统的行政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团队就需要有一种自动抵抗这种蜕变的机制,使任何解体团队功能的企图都成为不可能,这种机制就是自组织制度。企业家团队就存在这样一种制度,它使得任何企业的独裁都成为不可能。如果某个董事长、总经理想借助行政组织赋予的各种职权实现企业独裁,企业家团队制度就会启动自组织制度,很快地将独裁者排除。只有当企业家高层自组织为一个团队并形成团队制度的时候,成功的企业家才会存在,企业也才会得到成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彼德·F·德鲁克.革新与企业家精神—实践与原理(张遵敬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8年版.198页
【2】赵春明.团队管理:基于团队的组织构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6页
【3】呢尔·海伊斯.协作制胜:成功的团队管理.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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