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力市场的研究
实现服务"三个到位"。一是宣传解释要到位。要针对农村用电户的特点,宣传用电知识和用电政策及法规。二是跟踪服务要到位。为方便用户和按时把用户的电费收上来,应在每个月抄表后,由供电收费营业处统一及时将用户的用电票据如实开好,然后再直送到户,全方位搞好服务。三是简化用电程序要到位。报装接电照明用户只需一个电话,动力用户只需填一张报装单,其余的事由供电营业部门按照服务承诺要求及时实施,为用户提供"一条龙"服务。
二、农电管理的缺陷
虽然广大农民有着较强烈的电力消费需求,但由于线损高、管理差等诸多问题,致使有的地区电价居高难下,老百姓无法使用,挫伤了农民的用电热情,这也是用电量增长缓慢的原因之一。我们对全盟各乡镇的调查发现,同等经济条件下,由于农村到户电价水平的不同,直接带来了电力消费水平的差异。电价偏高制约了农村用电水平的提高,加速了农村电力市场的萎缩。
1、 观念陈旧
目前,农电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意识陈旧,不重视农村电力市场的研究,重工轻农的思想误区。有的人认为农村市场是小头,不需要开拓就可以带来丰厚的利益。因此,电力销售中存在一些不适应市场要求的现象。一方面电网有电送不出;另一方面,有的用户用电又得不到保障,时常因检修工作协调不好造成频繁停电。
我们现行农电管理制度沿用的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大一统的弊端在电力市场的运作中已显露无遗,转变管理体制已刻不容缓。当前各地乡(镇)电管站虽说已改制为县局直属供电所,但是供电所的供售电并没有列入考核目标,电卖多卖少一个样,供电量的多少同个人收入不挂钩,造成基层供电部门的市场意思淡薄,电力促销也就无从谈起;
2、 基础状况与管理体制的滞后制约了农电市场的发展
电力价格机制不合理。我国目前的电力营销还没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主要杠杆,应该是市场主体开展竞争、优胜劣汰的主要参照物。而目前电力企业的销售价格不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实际成本为依据,而是凭政府的指令,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不能正确指导资金投向。一方面使发电和电网的效益扭曲,谁也不愿意搞电网改造;另一方面也由于地方的层层加码,造成客户电价偏高,挫伤客户用电的积极性,电价机制已经成为影响电力营销的主要因素。
电网结构不合理。电网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农网陈旧。"两改"前的农村电网一般都存在布局不合理,线路因陋就简、线经细、供电半径大、电压质量差、供电可靠性低等问题。经过多年运行,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线损高达25%以上。虽然近年来各地政府、电力部门和农民百姓都有不同程度的专项投资进行农村电网整改和农村电气化建设,但毕竟投入资金有限,使得线路损耗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供电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管理水平不高。一是用电管理滞后,服务水平不高,用电报装程序繁琐,营业现代化水平低,用电方式和付费方式单一等管理现状,不能满足和适应客户的用电要求。二是村电工的收入由各供电站发放,没有同各村的售电量相联系,村电工多供电、管好电的主动性调动不起来,农村用电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营销人员素质不高。不少职工思想观念陈旧,市场意识淡薄,坐等客户上门。营销队伍素质不高,缺乏高效、灵敏的市场反映能力,阻碍了电力市场的开拓。
但国家非常重视农电发展工作,2004年新年欲始,国家发改委就发出通知:这次提高电价的政策,不单包括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还包括了供电企业的销售电价。通知称,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以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统一在现有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8分钱。不过,这次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
第三章 电力体制改革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电力企业如何转变观念
农电市场有三个明显的特性(1)垄断竞争性。它属于自然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垄断竞争性行业。"垄断性"体现在一区只能有一个供电企业并实行区域专营,独占市场,这一点也反映在我国的电力法中。"竞争性"反映在需方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时,有权选择其他能源消费方式。(2)投资主体多元化。(3)用电季节性强,供需波动幅度大。但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电网的改造以及电力体制的不继改革,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发展,电力买方市场已经逐步形成,客户对服务质量、供电质量、价格水平等问题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也将成为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县级供电企业不再是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也不是政府的附属物,而是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监督下的企业,它具有法人资格,是国电公司的第三级法人,是市场运作的主体。电力企业的生存最终将取决于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市场影响度和占有率,不仅要求电力企业具有还本付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还应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电力企业不再有行政立法权和执法权,而是作为市场运作的经营主体,它与客户的关系是经济利益关系,企业必须依法办事。
因此,县级供电企业需要转变观念,不能再有那种管理粗放,市场意识、成本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依法治企观念不强,人员多、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等问题。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进行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革,是电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电力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和下一步进行改革的体制基础。因此,必须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加快改革步伐。
二、农电管理应该如何进行
农电营销市场的特性及企业战略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合供电企业市场营销所具有的特性,有必要重新思考企业的战略定位。市场的垄断性和社会公益性要求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服务功能和自我约束能力。企业的服务需要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通过较高服务水平克服垄断所带来的低效率和企业惰性。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替代产品产量增加和价格下降以及电能价格因素等会使这种特性进一步加强。电能营销市场的行政区划性要求供电企业与地方社会各界保持相对紧密的联系,以利于企业及时获取产业政策、经济政策等信息,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和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因此农电企业的战略定位目标应向服务型、竞争性、经营性、法治化、现代化发展。
建立一种极具管制性、协调性、促进性的市场监督体制,是保证农电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农电市场的拓展,要求农电企业必须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实现农电企业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在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方针指导下开拓农电市场,占领农电市场,向市场要效益,以市场促发展,是县级供电企业的根本取向。
农电体制改革后,还必须建立农电市场的监督机制,包括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公众监督以及供用电市场的监督机制,坚持企业效益和社会监督并重的原则,来实现农电市场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有序进行,有效运转,以保证农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说,县级供电企业只有转变观念,盯住农电市场,提高服务质量,赢得用户信赖,在管理上下工夫,为开拓农电市场、提高企业效益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才能如期实现农电工作的目标。
开发农电营销市场有着广阔的前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认真对待,加以解决。
1、根据国发2号文件要求,乡镇及以下农村电力资产全部交由县供电企业管理,低压设备维护费用的来源就意味着要由供电企业承担。网改情况不尽相同,维管费用和低压线路损耗相差不小,执行“两改一同价”,费用和损耗再转嫁给农民群众显然不尽合理,费用支付的渠道需要疏通。
2、乡以下的电力资产,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改造总会不彻底,网架结构、设施状况仍然不尽如人意,这部分不良资产势必成为供电企业不愿意接收的包袱。改造资金缺口大,供电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也不利于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3、乡镇电管站改为供电营业所以后,人员纳入供电企业统一管理。营业所人员由企业正式职工和聘用的合同制电管员组成,工资待遇有不小的差距,时间一长,势必影响合同制电管员这部分人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稳定电管员队伍不利。
4、供电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大客户报装接电,收取供电贴费的做法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筹办一座投资几十万元的企业,要增容一台配变需交纳集资办电款,加上用电贴费以及配套电气设备等费用又得增加几十万元。投资者很可能由于办不起电而不能投入生产或干脆拒绝投资办厂,束缚制约了农村电力市场的发展。调整相关政策,拓宽农电市场,也是亟需研究的课题。
5、县级农电管理体制改革要实现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解决了电网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问题,随之而来又出现农村触电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按以往常规,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按产权归属划分事故责任,现在,供电企业却成了首当其冲的责任者。农民权益要保护,供电企业也企盼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6、农电体制改革尚未完成的县局,农电资产未统一管理,农网改造资金存在由谁偿还贷款的问题。如何掌握好投资方向,落实资金偿还责任制,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7、实行统管农村电工和一表一户的管理办法,一个农村电工少则管理50-60户,多则管到300-400户,这样大的服务区域如何服务到户。
为了完成农村电力发展的目标,国家将采取如下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电力建设与管理的各项工作:
1、继续安排投资,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第一批1893亿元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将于今年底完成。从目前来看,由于受建设资金不足的影响,尚有相当部分农村地区电网未能改造,特别是与农民利益密切的低压电网部分,还有近40%未能改造,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将继续安排投资建设与改造农村电网,初步考虑再安排1000亿元,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低压电网改造任务。对于其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农村电网,将由各电网经营企业按基本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2、建立农村电网投资偿还基金政策,促进农村电力供给能力持续增长。为了促进农村电力发展,加快实现农村电气化的步伐,国家已同意将取消电力建设基金后腾出的电价空间的收益,用于农网改造投资的偿还。具体操作措施正在研究落实。初步设想根据需要将分省建立农网投资偿还基金,专项用于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以促进农村电力设施的尽快完善,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用电增长的需要。
3、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农村电力管理要按照一县一公司的原则进行改革,特别是对目前一些仍由不同部门和企业分块管理的县,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负责全县电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统一负责全县电网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继续完善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措施,加强管理,精简机构,改善服务,实现县级供电企业直供到户的管理,从体制上杜绝农村电力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乱收费、乱加价和人情电、关系电问题。
4、形成合理的农村电价机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有效降低农村电价水平。由于受农村电力管理、电网结构薄弱和用电量小等各个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电价大大高于城市用电价格,这是一种不公正的现象,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将在改造农村电网和改革农村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城乡用电同价。以有效地降低农村电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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