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核——边层:可控的放权式改革
内核与边层的互动:放权式改革推进
在中国改革进程中,权力内核与边层的互动依次表现为三种形式:其一是适应性互动,即权力内核适应边层的改革,将局部经验提升到全国性政策,进行扩展性改革;其二是引导性互动,即权力内核通过主动性试验,加深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建立宏观体制架构,推进改革;其三是自变性互动,即权力内核在适应性和引导性互动中改变自身,以增强自己的影响力、吸引力,从而成为改革的主动推动者。
放权式改革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出现了一个自主性社会,由此形成权力内核——边层的互动关系。在这种互动过程中,权力内核居主导性地位,权力内核的行为很少受边层的制约,尚是一种非均衡互动。但权力边层的变化也构成了对权力内核的挑战:挑战之一是边层社会对权利内核的侵蚀;挑战之二是新的权力边层的离散化倾向:挑战之三是中央与地方的互动尚未制度化;挑战之四来自于社会和基层民主化的压力。
面对边层的变化和压力,权力内核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最主要的是加强制度创新。首先,权力内核要改变领导方式,进一步下放权力,尽可能从竞争性经济领域退出,主要成为社会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者。只有这样才能超越特殊利益之上,成为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才能超越社会矛盾之上,增强对社会的吸附力。其次,运用中央控制资源和分配财富的特殊权力,扶持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防止边层人群的脱序。第三,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度化。随着法治体制的建立,作为执政党,最主要的是控制中央的规制权和资源分配权,以此控制地方。基层地方实行自治,一方面可以使地方行为有明确的制度性预期,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执政党更能集中精力把握前进方向,协调各方利益,增强其吸附力。第四就是加快权力内核的民主化进程,特别是权力的更迭和权力获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竞争性参与。如许多地方正在推行的“公推公选”和“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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