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署:所有网络游戏须具备一证三号才可运营
1月20日,2009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在大连召开。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表示,版署将出版一系列网游审批的的规章和细则,所有的网络游戏都必须具有“一证三号”后才能运营。而国内网游产品也必须经过前置审批才能运营。
孙寿山称,2010年6月起,凡是没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对那些依法经营,讲究信誉的企业将纳入许可范围,对有法不依,一再违规用这个门槛加以淘汰。
同时,版署规定,无论是进口网游还是国产网游,所有网络游戏产品都必须拥有“一证三号”。“一证”是具有网络经营范围的许可证,“三号”是版权认证号、审查批准文号和网络游戏出版物号。网络游戏新版本、新资料片变更运营单位的管理。经前置审批和进口审批后的增加新版本、新资料片、或者变更运营单位必须重新履行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否则将按非法出版予以取缔。
孙寿山称,版署将加强对外资进口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监管。网络游戏运营是网络出版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网络出版作为新的出版业态,必须按照国家出版法规依法经营和管理。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均禁止外资进入中国出版领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也未承诺开放出版服务领域,因此我国政府有权自主决定相关领域的外资政策。
另据了解,未来,版署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网络游戏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益;建立网络游戏违规档案信息数据库,做好跟踪监管。对屡教屡犯的企业从严查处;随时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网络游戏问题,做好有关情况的搜集整理,并及时进行评估,提出应对预案;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人民群众进行举报,营造对不良网络游戏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一步完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击私服外挂,保护支持产权;实施中国民族原创网络游戏海外推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