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走私手机案开庭:走私60万部涉案十亿
一次带七八十部手机
2008年2月和7月,海关部门先后在深圳文锦渡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口岸查获该集团走私入境的手机1200多部,货值226万余元人民币。
海关缉私人员抓获该走私集团的销售部门负责人王某洲(另案处理)后,从其住处查获了该走私集团载有用金算盘财务软件系统记录的财务电子账目的移动硬盘一个。
据该财务账目统计,该集团仅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走私入境的手机就共计516606台,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仅该批手机就价值人民币906756575.89元,涉嫌偷逃税款为131750955.47元。
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 该集团从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共走私入境品牌手机65万多部,价值10.6亿元人民币,偷逃应缴税款1.54亿元。刘某东所在的走私集团利用“水客”身体藏匿的方式通过珠海九洲港口岸向境内走私手机,海关人员先后侦破的4起案件均与刘某东直接相关。
据刘某东昨日在法庭上供述,“水客”们通过九洲港口岸走私入境的方式是身体藏匿。“每天有十几个‘水客’运货,把手机绑在腰部或腿部,每次能带七八十部手机。”
据了解,此案是珠海市建市以来,也是拱北海关成立以来,珠海查获的涉及金额最大的走私手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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