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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启动问责制 租屋给黑网吧最高罚50万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1-11 21:41:43

  各街(镇)、社区(村)要把网吧管理的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化考核评定直接挂钩,与街(镇)、社区(村)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金直接挂钩,严格落实相应奖惩制度。

  公务员当“保护伞”将被严惩

  会上,王晓玲还强调,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不得将本人或亲属的房屋租赁用于“黑网吧”经营场所,不得为“黑网吧”经营者说情、庇护、充当“保护伞”。存在以上行为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据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帮华介绍,目前,对拥有50台以上电脑的“黑网吧”经营者,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为“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的出租业主,要依法进行严惩,并通过签订保证书的形式,要求出租业主不得将出租屋再次租给经营业主用作“黑网吧”经营场所,一旦发现出租屋业主违反规定的,将请求有关部门吊销其《房屋租赁证》,停止供电服务,并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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