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告通讯商获补偿 其他用户难沾光
认为手机收月租费不合理 用户提起反垄断诉讼 达成和解获补偿 律师提醒
据媒体10月27日报道,《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国内涌现的多例反垄断诉讼中,日前出现了首例原告获得被告补偿的案件。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北京律师周泽以消费者的身份对某通讯运营商提起了反垄断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向用户每月收取“月租费”,以及停止在收费上实行“差别对待”的做法,并退还其近两年收取的 “月租费”。
该媒体记者 10月 26日获悉,该案在法院的支持下已获得和解:在该通讯运营商同意周泽携号转为不收取“月租费”的通讯服务用户,并以“奖励”名义支付周泽 1000元补偿后,周泽撤诉。
这也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内垄断企业被诉垄断的案件中,原告获取补偿的首例反垄断案件。
周泽称,该通讯运营商在国内通信服务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告方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身为用户的他收取每月50元左右的“月租费”。由此,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律看点
1.周泽是首个因反垄断诉讼获得通讯运营商补偿的人,其他有此类情况的用户能否申请享受“同等待遇”?
2.“月租费”制度能否因此获得修改?律师说法
其他用户 不能因此“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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