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效标志第一案撤诉 原告称应召回产品
晨报珠海讯 被媒体广为关注的“中国能效标志第一案”日前又出变故,原告广东消费者李女士提出撤诉。
由于空调实际能耗与标志不符,广东珠海市消费者李女士将空调厂商告上了法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女士提出的诉讼。李女士要求被告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圣龙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返还空调购买款3500元,并赔偿鉴定费、交通费等各类损失累计33500元。这是我国自2005年实施空调能效标志制度以来,第一桩被正式受理的能效标志诉讼案。
原告态度曾十分强硬,除提出诉讼外,还向全国空调消费者发出团体诉讼函,向国家相关部委写公开信,要求处理能效标志造假的厂商。现在为何又主动撤诉?记者电话采访了李女士。李女士说,我们起诉的目的,是要通过这场官司引起社会的关注,我们虽然撤诉了,但这件事并没结束。我们想用我们的善意,影响生产厂家召回有问题的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