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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杂货店当街摆卖卫星锅:售价不到200元(图)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9 13:10:55

摆放在店铺出售的“卫星锅”。 记者于涛摄
摆放在店铺出售的“卫星锅”。 记者于涛摄

  有关部门提醒 私自安装一经查获最高可罚5000元

  本报讯 (记者 齐华伟、李冀珩) 记者近日在西区某市场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私自销售、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器(卫星锅)居然当街摆卖。有关部门提醒市民,私自安装一经查获最高可罚款5000元,且市场多数设备质量很难保证,市民不要冒险购买以免得不偿失。

  杂货店兜售“卫星锅”

  在西区某市场旁边的一家销售五金等杂货的档口,记者看到一个直径50厘米左右“卫星锅”摆在柜台。

  记者以购买者身份与店主进行了对话。“这套东西一共200元,包括一个‘卫星锅’和一个机顶盒。”店主说。

  在附近的另外一家电器维修店,记者看到了两个卫星锅被摆放在门口显眼的位置上。见到记者上前询问,店主很热情地表示:“一套一共180元,上门安装另外加收50元。” 店主还向记者表示:“这种天线安装后可以收看到54个频道,以后都不用收费,信号很好。”

  记者发现此类设备网上也有很多地方销售,中山一家销售卫星天线的公司甚至还有自己的独立域名,还打出了“全力打造中山地区最专业的卫星电视器材批发网”的口号,网站上还有图文并茂的安装使用教材。

  “卫星锅”其实并不好用

  “卫星锅”是否真的好用?记者联系到一位正在使用“卫星锅”的市民。市民刘先生花了200多元买了一套“卫星锅”,他向记者表示效果并不是很好。

  “安装看起来不麻烦,其实不好弄。”刘先生表示,“遇到打雷下雨,基本上看不成电视了。一个是信号不好,一个是担心被雷击。”刘先生说:“看电视要看天气,还要提心吊胆被查到,真的是不划算。”

  相关部门:

  私装卫星接收设备最高可罚5000元

  中山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山市区数字电视整体装换工作开始之后,居民私装卫星接收器的投诉量大增,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接收设备的质量大多不高,市民购买后权益很难得到保证,同时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私装卫星接受设备,市民私自安装,一经查获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12318的文化市场投诉热线关于市民私装卫星天线的投诉明显增加了。”

  中山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胡家辉告诉记者,根据“规定”,一般市民家中是严格禁止安装卫星接收设备的,“下一步,为了配合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工作,我们将联合工商部门,对违法销售、安装卫星设施的行为进行打击,对销售者按照销售量处罚,而居民私自安装的,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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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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