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吧上网实名制成摆设 无身份证照样上网
“网吧上网‘实名制’早就有规定,但最近我在天津市多家网吧发现,凭身份证上网似乎又成了‘摆设’。上网的人没带身份证也可以,网吧工作人员会拿一张备用身份证帮他上网。这样下去,关于网吧的种种隐患不是又要卷土重来了吗?”昨天(10月25日),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小魏向天津网--城市快报新闻热线反映,记者随后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状
网吧管理乱象丛生
10时55分 河西区解放南路某网吧
在前台接待的是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孩儿。“我上一个小时。”女孩儿没有回话,直接收钱开票安排座位。服务员对于身份证只字未提。该网吧的店门外,一块标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牌子十分醒目。只是不知道,不用身份证来验证,怎么知道来者是否成年?
11时14分 河西区体院北附近某网吧
该网吧位于河西区沿河路附近,服务员统一穿着工装。“这儿上网需要身份证吗?”服务员回答:“需要。”“我忘带身份证了,还能上吗?”服务员一口回绝,“老板叮嘱过,来这里上网,必须凭身份证开票,尤其是那些穿校服的学生。”
11时25分
实验中学附近小区内某网吧
该网吧设在紧靠实验中学的小区内,前台是一位中年妇女负责接待。“我忘带身份证了,能在这儿上网吗?”妇女边嗑瓜子边说:“能。”并伸手收钱。
担忧
实名制如何真正实名
在昨天(10月25日)的采访中,记者走访了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北辰区等地共10家网吧后发现,有一半网吧对于实名上网的规定表示漠视。有的根本不问身份证,有的简单提一下,来上网的人没带身份证,也无所谓。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小魏认为,某些网吧管理混乱,没有严格贯彻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制度,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随意出入网吧的现象,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据了解,早在2005年,市公安局与市文化局就曾联合发布通告称,自2005年12月16日起,凡在市内六区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应当使用实名登记卡;不使用实名登记卡,不得上网;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实名登记卡。 对未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上网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根据第31条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部门
将采取大规模治理行动
市文化执法稽查大队负责人称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是一条硬性规定,没有改变。如果网吧接受未成年人上网,接到举报后,文化执法稽查部门将予以查处,一经核实,将依法处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此非常重视,表示将于近期采取措施,严格治理这种违法现象。(记者 高立红 实习生 黄萱 孟宪伟 摄影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