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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开心网纠纷案28日开庭 千橡自称非经营方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9 13:01:03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kaixin001.com)诉千橡侵权案近日将正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这一案件将于10月28日9时审理。被告方千橡公司在被起诉后辩称已经不是“开心网”经营者,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今年5月,开心网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千橡集团旗下的另一家“开心网”(kaixin.com)不正当竞争,因为后者在网站名称、网络域名的主要部分、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和自己都基本相同,甚至连首页的设计风格也极其相似。

据法院公告显示, 因认为对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高达1000万赔偿请求。

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公司2008年3月创办了“开心网”(kaixin001.com),并拥有“开心”注册商标专用权。同年10月,公司从媒体看到“山寨版开心网”报道。经调查发现,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同年10月14日开通了同一名称的“开心网”(kaixin.com),且网站名称,服务功能、对象、内容与自己网站完全相同,使网民难辨真假,导致自己的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大量潜在用户流失。

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商业原则,不费任何力气就取得了自己公司经过精心策划、辛勤劳动和开拓创新而取得的竞争优势,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致使自己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损失。故请求判令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公告还显示,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辩称,公司现已不是“开心网”(kaixin.com)的经营者,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诉主体有误,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该案件将于10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双方均未就此事表态。(文/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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